临分别时,元隽行重重地抱了她一下。
这个动作对于他们的身份而言,属实太过僭越唐突。在他们彼此之间,也没有过更僭越唐突的举动。
元珺炆愣了愣,倒也不排斥这片刻的唐突。
他从没有挑明过心意,他说过最多的话是,等一等我,你一定要等我。元珺炆不愿高估自己在元隽行心中的分量。他是真心喜欢她还是不过少年冲动,其实都不重要。只要能确定这个人站在自己这边,能够为自己所用,永远为自己所用——没有什么比这更能让她感到安定。
但她不会追求他的真心以待,因为就连她自己也不可能对他真心以待。也许假意里面有那么一丝真情在,都比不得她自己的一切来得重要。
其实不难解释。他们本质上是一类人。两只阴暗的蠹虫,在不见光的地方不惮展露自己的肮脏与腐臭;恶是流在血液、扎根骨髓的,渗出皮就化成了黏腻的泛着腥绿色光泽的脓液;越腐烂的物质越会吸引蠹虫,越狂欢的蠹虫越会催化腐烂;他们舔舐着对方不堪的表里,不惮对方将自己的肮脏与腐臭尽收眼底,甚至刻意往最溃烂处凑得更近些,好教彼此看得更真切。两两相望里没有羞耻或生厌,只有某种扭曲了的坦然:看啊,我们烂都烂到一处去了。
然而究竟是见不得光的。
两只阴暗的蠹虫,要怎么互相取暖呢。
就像贫瘠的荒漠也开不出缤纷的花朵。
元隽行的身影在假山后消失,又过了一会儿,元珺炆才缓缓走了出来。
风吹得满园花枝簌簌作响,日光将斑驳的树影铺陈在石子路上。元珺炆正要顺着小径,往花苑深处去,却是猛地顿住了——就在她影子边缘,另一道极淡的影子斜斜切了进来,纹丝不动地叠在她脚下。
有人在那儿。
她不寒而栗,目光沿着那片衣摆缓缓移动。
一个陌生男子站着,唇角那么微微扬着,似笑而非,望着她呢。
一双狐狸眼,眼尾天生上挑,目光软软地、轻轻地拢着她,不禁让她想到了初春日头底下那软绵又轻盈的柳絮;鼻高唇薄,唇色淡红,透出了些许与他清淡眼神不符的艳丽来;肤白莹泽,日光能直直透进去似的,颊边却又浮着极淡的绯,隐隐透出一种醇和的暖意,都随着他眼波流转,在花影与日光间明明灭灭地浮动着。
元珺炆显然不认识此人,又莫名觉得似曾相识,仿佛在哪里见过似的。
他是什么人?在此处做什么?他走路是没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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