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角巨大的冲击力,直接将董良杰给推了出去。
好在董良杰腰上绑着的绳子的另一头,在平台子上边树上有个扣,而且已经到了山顶,绳子所剩的不太长了,约摸有七八米的距离,飞出去的他并不太过担心,在空中拿着枪,根本都不怎么用瞄准了。
哒哒哒。
一顿点射,鹿头终究没干过热武器,马鹿应声倒地。
随后董良杰重重的掉在了荆棘里边,饶是穿的皮裤,都硬生生扎出来两个眼子,而棉袄更是被刮出来四五个口子,里边的红棉花破布头子和黍子秸全露出来了,脸上更是刮破了几个口子。
而最严重是手,由于下意识的用手支撑,导致掌心茬透了一个眼子。
幸好枪绳还挂在脖子上,没有丢。而董良杰也只是受了一些皮肉伤,骨头和筋没什么事。他拽着绳子,又再次爬上了平台子。
由于马鹿是头部中枪,而且这63式步枪威力一般,子弹进了脑袋便没有出来,也并未出太多的血。这鹿血可是好东西,大补,特别值钱。当然了,鹿全身都是宝贝。
董良杰绕着这只马鹿转了一圈,最后踹了它一脚,这东西比梅花鹿的攻击性强太多了。若是梅花鹿,或者是其他一些动物,看见生人闯入,第一反应就是跑。而马鹿身体特别强悍,像董良杰打中的这只马鹿,如果站着,足足一米五六那么高,而体重也最低超过五百斤。
这就是一个长着鹿角的牛犊子啊。都说初生牛犊不怕虎,这马鹿也是一样。
董良杰伸出手试了试,饶是身体强壮,这头鹿也不是他能扛得动的。但是这荒郊野岭的也根本找不到帮手,把它放到这里再回去叫人的话,董良杰自己又不太放心,这山里可是有狼群的,马鹿这血腥味传出去,等自己再回来,估摸就只剩下一堆骨头了。
为今之计,只能硬拖回去。
董良杰把那把枪放在麻袋里边,随后又拿出柴刀把鹿角从根上砍了装在了麻袋。
“哎,可惜了,来早了。这鹿刚要脱角,让我给碰上了。”董良杰摇了摇头无奈的自言自语。
这只鹿的鹿角全是早就硬化了的鹿角,只有一小节靠近脑袋的部分是硬鹿茸,董良杰小心的割下来。要知道,鹿角不值钱的。虽然这头马鹿的鹿角特别大,但是能卖个三十二十的,就不错了。
而那一小段鹿茸,聊胜于无,二两都没有。
不过董良杰也不挑剔,二十三十,也是一笔收成。装好鹿角之后,他小心翼翼地把那一小截鹿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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