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我帮你抢?」
林知夏顿了顿,指尖悬在屏幕上。那款手办是她蹲了半个月的限量款,线上一直没货,她确实心心念念。但一想到要出门,要换衣服,要梳头发,要面对街上的人来人往,要和店员说话,她的肩膀就下意识地垮了下来。
「算了,」她敲字,「闲鱼收吧,加钱就加钱,懒得动。」
苏晓回了一串崩溃的省略号,最后撂下一句「你迟早要被自己的宅属性封印」,便没了消息。
林知夏撇撇嘴,切回番剧界面,把音量调大了一点。她不是社恐,准确来说,是懒于社交。她觉得和人面对面说话太累了,要顾及表情,要注意语气,要接话,要应付那些突如其来的关心和寒暄,远不如线上敲字自在——想说就说,不想说就装死,不用看任何人的脸色。
她也不是不爱美,只是觉得,好看是给自己看的,没必要展示给外人。在家穿最舒服的睡衣,素着脸,头发乱糟糟的,不用化妆不用打理,不用踩着高跟鞋硬撑,这才是最舒服的状态。她的化妆品堆在化妆台的角落,开封的没几个,大多是苏晓硬塞给她的,她偶尔心血来潮化个妆,对着镜子看半天,然后觉得麻烦,又卸了。
反正,她的好看,只需要被自己的手办、番剧、游戏认可就够了。
中午十二点,林知夏终于想起要吃饭,她翻了翻冰箱,里面有速冻饺子、关东煮、速食粥,还有几包泡面,她挑了一碗番茄肥牛面,撕开包装,倒上开水,扣上盖子,然后继续盯着电脑屏幕,等着三分钟的泡面相熟。
泡面的热气透过盖子飘出来,混着房间里淡淡的香薰味,形成一种独属于林知夏的味道。她的房间不算整洁,甚至可以说有些乱,书桌上堆着漫画书和游戏攻略,飘窗上摆着一排手办,床上扔着没叠的被子,可这份乱,却乱得恰到好处,处处都是她的痕迹,让人觉得安心。
她是在大学毕业那年,彻底活成了宅系美人的。
大学时的林知夏,是系花级别的存在,追她的人能从教学楼排到校门,她也谈过一次恋爱,结果发现,谈恋爱比宅家累多了——要陪对方吃饭,要陪对方看电影,要听对方讲那些她不感兴趣的球赛,还要应付对方朋友的调侃。最后她提了分手,理由很直白:「太麻烦了,不如我在家追番舒服。」
从那以后,她就彻底放飞了自我。毕业找了一份线上文案的工作,不用坐班,在家就能做,收入足够养活自己,还能囤下喜欢的周边和手办,日子过得逍遥又自在。
父母远在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