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抱回房安顿好。晌午,她才换上一身劲装,几把短刃扣在了脚踝大腿和腰背,扎好一头长发,精练肃杀。披上宽大的外袍后,随歌准备出门。
阮阮向随歌招招手。
随歌刚凑过脸去,阮阮温软的嘴唇便印在了随歌脸上,那“啵”的一声逗得她自己嘻笑出声。
随歌噙着一抹淡笑,摸摸阮阮的脸颊:“乖乖等娘娘,娘娘赚钱买好吃的给阮阮。”
要活下去,需要有钱。
阮阮乖巧地应下。随歌检查好门窗,这才转身离去。
两年前,随歌在一次任务中意外死亡,不知道为什么,再次醒来自己竟然c穿越到了古代,正衣衫褴褛地躺在荒芜的乱葬岗上。而阮阮躺在她身侧,那么小,像只瘦极的小猫。醒来后的她眼里满是惊悚地扑进了随歌的怀里。那一刻起阮阮就成了随歌的软肋,是随歌活下去的目标。
当时阮阮也不过两岁的样子,起初她一直叫随歌“姨”。而阮阮的样貌也与随歌有几分相似,随歌猜测原主应该和阮阮有血缘关系。但究竟是如何的关系,随歌不想查。随歌花了几日时间才消化她穿越到古朝的事实,原主的身子极其孱弱,手指纤细白嫩,一看就不是干活的人。能把手无缚鸡之力的两人扔在乱葬岗,追查这其中的关系不过是在给自己找生命的威胁。所以随歌认了阮阮作女儿,两人要在这陌生的世界相依为命地活下去。
初初醒来时随歌便意识到这具身体与常人不同,只因为她能偶尔能看到乱葬岗的尸体上飘着一团团的白影。只是那些白影均躲得远远的,丝毫不敢靠近随歌。随歌细想了一会,大概猜到了原因:随歌原是一名佣兵,生前可以说杀人无数,好人坏人在她眼里不过是一个任务,手上沾了血腥的人戾气重,鬼怪都要避让三分。或许这也是原主死亡的原因——毕竟一个孱弱的古代小姐能见到阴间的魂魄,不被吓死已经很勇敢。随歌在现代常听说那些有阴阳眼的人很容易被鬼怪附身,说不定随歌的魂魄能附身到这具身体也是因为这原因。
前世,她的生命中除了无限的任务,别无其他。一生杀戮,好事坏事做尽。今世,她有了阮阮,她无法孤注一掷,为了孩子,她要活命,也要钱。
也幸得她竟然有看得到鬼魂的能力——虽说只能偶尔看到,但这能力给了她在古代谋生绝大的好处。
连续两日,随歌大部分时间都在外面侦查。直到这日午时,皇榜早已张贴,随歌随意扫视了一眼便在公告栏附近的小茶摊坐了下来,一边喝茶,一边暗中留意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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