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向面色冷峻的金瑞队长,心中却不由得升起重重的敬意,他说的没错,做的,其实也没错。
换了我,也会这么做吧。
毕竟不管是身份还是价值,怎么看都是自己人更重要。
这处反叛村落如今算是彻底剿灭,仔细算来,好像除了跑出去打游击战的几个家伙之外,竟然是一个活口都没留下。
手法有点狠了,但着实算是斩草除根了。
至于金瑞这边,伤亡接近十个人。
陷入后山的一小队刘队长和几个士兵死亡,还有几个则是在进行冲锋时被流弹打中受了伤的。
金瑞留下了几名士兵稍微照看一下村落的火势,以防引起更大的山林火灾,而后便带着我们往回走去。
我回头看了眼在半山腰处熊熊燃起的大火,一时间有点恍然,此前还人声鼎沸的小村落,片刻之间就屠戮殆尽,好像拍电影似的,是不是得感慨一番,人命如草芥呢?
真是脆弱。
一路无话,到了临时营地时天色已经大亮,看看时间十点多了,稍远处的那几处矿藏区已经有不少工人在开工挖矿进行工作。
金瑞又对他手下的士兵吩咐一番,而后就不见了踪影,估计是去红玫瑰那里汇报结果了。
我回到自己的帐篷里,随手脱下外套丢在一旁就将自己扔在床上,一大早天还没亮就进行的这场战斗,还是很消耗精神的。
但不知为何,我竟然喜欢上了这种感觉,凌晨时分跟着金瑞去剿灭那处反叛村落时,我其实并没有什么考虑。
几乎跟个无脑莽夫似的,反正天色也不亮,狙击手是不好发挥作用的,这也是我们能够迅速冲锋到村落正门的原因之一,而我沉迷的那种快感,就是打枪的快意。
无脑冲,肆意的开枪。
难怪都说男人的浪漫,是一往无前的勇猛,是破敌百万的冲锋。
可很快我开始思考,真的只是因为将心底的愤懑发泄出来而感到沉迷的吗?
应该,不单单是这种感觉吧。
男人的浪漫是什么?
更多的,应该是那种征服的快感才对!
我豁然,之所以自己能够放下顾虑无脑冲,是因为自己心底有足够大的把握,足够的力量。
因为我们对那个反叛村落知根知底,因为我是对金瑞所带的士兵充满足够的信心,相信我们的力量足够强大,足够可以在发生不可预料的事情时也能剿灭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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