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斯笑了笑,说道:“希望他们凯旋归来的时候,我还活着。”
克洛萨费斯走到了一棵大树下,看着西方缓缓落山的夕阳,说道:“哥伦赛姆,真的希望帝国时代的来临,结束部落的战争!”
第二天,索特尔和厄鲁斯兄弟二人准备好了行李,装备,告别了克洛萨费斯,踏上了向东南方蛮荒森林的征途,肯陶洛斯人就是这样,做事都十分爽快果断,即使连这样的告别,他们也进行的十分干脆,这一点和人类中的斯巴达人颇为相似,而且和斯巴达人一样,肯陶洛斯人也注重勇士的培养。
半人半马的身躯,使得他们行走度很快,强的耐力,也是得他们对于很多艰险都不屑一顾。
“弟弟,我们先说好,到时候碰到了螳螂怪,我们说好该怎么分工,要不然最后的功劳分不清,就麻烦了。”索特尔说道。
“你说的对,不如这样,你是哥哥,如果碰见了,你先去对付他,如果不行,然后再换我上,到最后谁杀死它算谁的。”厄鲁斯说道。
索特尔说道:“这样对你不公平,我看这样吧,进入森林之后,我们分道而行,这样可以避免同时现螳螂怪,到时候谁现了,谁就杀死它,而且也能体现各自的能力,两个人在一起反而不像是比赛了,你觉得呢?”
“好,就这样吧,我对这场比赛很有兴趣,最起码不会因为比赛而伤了我们兄弟之间的情谊,我就是喜欢这样的光明正大!”厄鲁斯说道。
索特尔笑了起来,说道:“那当然!肯陶洛斯人就是应该这样!”
厄鲁斯看了看头顶上的蓝天,说道:“希望我们离开的时候,克洛萨千万别出什么事情才好!”
索特尔愣了一下,问道:“什么事啊?”
厄鲁斯连忙说道:“没什么,随便说说。”
在草原上走了一天,到了晚上,他们终于来到了东南方大森林的脚下,今天晚上,他们决定在这里休息,明天一早,就分道进入森林。
他们带了一些食物,吃了一点,便在一棵大树下睡了,走了一天,他们也有些累了,草原和森林的交界处,深蓝色的深邃夜空中,星月灿烂,草原上的风,不停地吹拂着,森林里的虫鸣也不断地响着,在真正的冒险之前,还有这样一个美丽的夜晚,安抚着他们的身心。
索特尔已经二十一岁了,厄鲁斯只有十八岁,但是,肯陶洛斯人却不在乎,因为他们是所有种族里最有尚武精神的种族,而对于屠杀领主螳螂怪这个任务,兄弟俩也没有一点退让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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