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人看到自己的光芒了,实在是太累,与其是那么费尽心思讨好别人,还不如讨好自己来的痛快。
“他没有火眼金睛,不会看出谁谁谁才是最适合他,最爱他的人,所以才会变成这样。”
司墨的确是这样的,或许是乱花渐欲迷人眼,他身边有太多女人,容易忽视最适合自己的哪一个。
可是陆承安不同,从一开始就知道凌菲菲是一块璞玉,所以他几乎放弃一切追求,是以,他们之间有结果也并不稀奇。
一切都是他们应得的。
“那你现在准备怎么办?”
“我已经买好了房子,准备在棉城长住了。”
真好。
一定要有自己的家,不然不能谈其他的事情。片瓦遮头也不知道有多重要,但是又太多女性不懂这其中的道理,这是顶可惜的事情。
好在付清凝是顶清醒的人,从不会因为男欢女爱,忘记正经事,这也是凌菲菲最为心上的一天。
还有理智,那就不算糟糕。
“在美国待了这么多日子,我一点都不快乐。”她苦笑,“原本以为会有人珍惜我,但是后来才知道,想象力丰富并非一件好事。”
凌菲菲笑了。
现在还懂得幽默,自己嘲讽自己,总还算是不太糟。
凌菲菲对于欧洲印象也没有太多,唯一的感触就是,不管在哪里讨生活,都是顶不容易的事情。
“在那边没吃苦吧?”
“没有。”
付家有的是钱,这东西全世界,通用。
很多欧洲人都刚愎自用,对外人颇有成见,仿佛什么都是自己的最好,对别人的东西嗤之以鼻。只是没想到,这个外国人司墨,从头到尾都钟情于凌菲菲。
这是让付清凝最无奈的一点。
后来仿佛哪里不一样了,但是付清凝也已经没了多余的力气去跟那人周旋,索性直接当了逃兵,逃回了棉城。
这个地方,让她觉得十分温暖。
付清凝原本还有些怨怼,只觉得所有人都喜欢凌菲菲。后来连她也是这样,也就对所有人报以原谅了。
毕竟只要有凌菲菲的地方,必定有一锅她亲手熬制的热汤,每天都有新鲜的时花,还有听不完的幽默俏皮话。跟这样一个人相处,一辈子都不会腻。
所以哪里是陆承安重情义,分明就是凌菲菲值得。
“我想着开一个设计工作室。”
“嗯?”凌菲菲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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