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哪怕是不入流佣兵组织,也未必看得上他这个奄奄一息、瘦弱不堪的人,他们只会选择那种至少能打的人。
所以他知道,爬进去,也不过是被人厌弃地避开,然后毫无悬念地饿死。
然而,在那些佣兵果然都避着他走的时候,吕布正好从营帐里出来,在和他对视了一会之后,便让人给他倒一碗水,扶他进营帐。
所以他活下来了。虽然吕布在那之后也没有怎么优待他,也没放话让他加入,但是至少能靠在组织里干活换取一点食物,在这乱世存活。终于,他有了上战场的机会,顺利成了吕布佣兵团的一员。
然后年复一年地征战,队伍终于壮大起来,他也成了一个被弟兄们认可的战士;和吕布站在一起镇压了一次内部战乱之后,他成了二号人物,成了那些最为忠诚的旧部,“陷阵营”的直接指挥。
“陷阵营”,就是冲锋陷阵的那一支。在开战的时候,就由他们负责第一个上,带动其他人也奋勇向前。自然,事后论功行赏,他们分得的钱也是最多的。
但是今晚,高顺却感觉自己的心情和以往不太一样。在和敌人短兵相接的时候,他却不由自主地想起了,爬进吕布营区的那一天。
“给他一碗水,让他活下去。”
“想加入?你还是先活下去吧!”
“给你一个机会,如果能在战场上活下来,就是我们的人。”
活下去,活下去,乱世的法则……就是活下去。
可是,怎么能在战场上分心呢?
四处都是喊杀声,刀刃和棍棒,敌人和队友都杀红了眼,飞溅的血肉,乃至飞溅的胳膊、耳朵、肉块,无论如何也不能分心的。
更奇怪的是,尽管他分心了,还是状态很好,手起刀落,杀敌如斩草。
见到吕布的人来势汹汹,对方自然也是出乎意料地吃惊。但是对方明显也不是什么大路货,光看他们身上那些精良的黑色正规盔甲,就知道,这是一支属于某个诸侯的军队。
是谁的军队?
高顺已经无暇去猜,只是继续厮杀着。
敌人已经和他们战成了一团。刚开始,敌人还似乎有点被他们的顽抗吓到,有些退缩了。但是不到一会儿,又气势汹汹地上来了。
毕竟是正规军对上野路子的佣兵,打不过。
而且,敌人的援兵似乎到了。
一个独眼的年轻将领,率领着一支队伍,进入了战场。他手上的大刀和链刃,闪着令人战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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