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战国。
因为南明跟纳粹德国交好,所以犹太人连南明也一起恨上了。
英美法系很注重以前的判例,再加上这件事只要不装傻,谁也不会认为南明真是当“野营用品”买的。于是三个州法院纷纷裁定野营公司败诉。
这六个野营公司当然不愿放弃这么大的订单,于是联合起来,向联邦法院上诉。于是这样一来,这件事就成为全国热点了。各大报纸也纷纷报道。于是华盛顿的北清大使也知道了。
……
各国驻外使节一般都有两个身份,一是外交官,第二就是情报人员,都有相当强的情报素质。
北清驻美国大使分析,这件事应该是一个信号,表明南明打算开始在美国的大规模军购。因为南明的纺织品生产能力,是位于世界前列的。10万顶帐篷、30万条睡袋还不至于去美国进口。这应该是南明的一次投石问路,想先用这种介于“军事装备”和“野营用品”之间的东西试探一下,看看美国对《中立法》的执行度。如果这一次成功采购,那么下一次可能就是采购其他更大、更敏感的东西。这样一步步的“温水煮青蛙”,让美国逐步容忍,最后能肆无忌惮地采购大批军备。
大使分析道,这意味着,很可能南明对大清的野心不是一点半点,而是真的打算打一场全面、长期战争,真的想彻底灭掉大清。南明和大清相比,最大的劣势就在于战争潜力相对不足。可是南明又很有钱。如果南明能够畅通无阻地在美国采购的话,那就等于把美国近乎无限的工业能力为己所用,让美国成为支持南明战争的兵工厂了。
好在南明的第一次试探就没有得逞。不过因为联邦法院还没有判下来,大使说还是不能掉以轻心。
为什么呢?因为现在虽然几个州的州法院都维护了《中立法》,但是现在的《中立法》里,只是规定了不能卖给交战国,而对于内战却没做禁止。而且,《中立法》是把认定“是否属于交战国”这个权力交给了美国总统。也就是说,像现在大清和南明这种情况的,美国州法院虽然认定是两个**的国家在打仗,但是具体是不是两个**国家,在这种有争议的情况下,总统说了算。
而罗斯福1933年刚当上总统,今年是最后一年,明年年初正要大选,他肯定是想连任的。美国国民大多都站在南明这一边,而且南明真的能在美国大肆采购的话,肯定能刺激美国经济在大萧条后的恢复,创造出很多就业机会。罗斯福如果想争取选票,没有比这更好的机会了。
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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