¼Œ发现穆清虽说他读书不成,但一手笔书却是十分能见得人。写的是行楷,字迹遒劲有力,行笔间可见劲走奔放之态,很是有气势。
信中道,他已经打听到那鬼人男子为十里铺米家买去,但如今临近新年也不好此际处置,让沈霓裳稍作等候,过了上元节再想法子将人弄出来。
在信中,他也略略提了下米家的背景相关,大约是让沈霓裳心里有些数。
玉春凑过来看:“想不到穆少爷的字还挺好看的。”
沈霓裳乜视她:“你还懂字?”
玉春笑嘻嘻回:“奴婢也识得几个字的,要不然奴婢早前也不会在——”想到过去,她顿住,不想说下去,只讪讪笑了笑。
她原本是不识字的,为了进大少爷的书房,才用月钱讨好了一个识字的大丫鬟,跟着学了些。后来如愿到了书房伺候,沈平南也教过她一些。
没吃过猪肉见过猪跑,字好不好看,她还是知道的。
穆清的字明显就比大少爷沈平南要好看,至少看着穆清这字,透着一种沈平南所没有的气势。
沈霓裳的毛笔字练了这么些日子,也就达到不难看的地步,她心里明白,这种功底除了天赋之外就是水磨工夫,她在这方面一无天赋二无兴趣,练成如今这般也就够了。
就连司夫人如今也不怎么盯着她练字了,足以说明她也就这样差不多的水平极限了。
司夫人曾讽刺她,说是人家都说“字如其人”,她那一手字,也就同那些启蒙一两年的学童差不离,不看她的人,还以为是小孩子写的。
她听着也就听着,不反驳心里也不当一回事。
司夫人的确实写得一手好隶书,笔锋婉丽圆润,若是字如其人,也真真衬得上这话。
但如今看到穆清这手字,她眼前不由地浮现出前世擂台之上,那个翩若游龙的少年身影,心中顿时微晒。
同一个人,截然不同的两种气势,这又该如何评述?
可见此言也不尽然。
想了下就丢过一边,心中开始思忖米家的事。
她没有想到竟然是米家大爷出手将那鬼人买了去。
算来她做鬼三百来日,在米家呆的时候比在沈府还要长。
后来那大半年,她几乎十之七八的日子都留在米家藏书楼。
米家大爷二爷乃至大夫人二夫人,她都是照过面的。
但她没有想到的是,米家竟然还是士籍,且还同王都的太后娘家简王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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