¼Œ为了那笔奖金,有些男孩子硬是撑到自己的内骨被活生生的打断,从此一辈子躺在床上爬不起来。煌骑士就是想要那笔奖金,否则他本可以选择中途退赛。
伙计们把水桶和拖把拿进了场地,快速地清洗地面的血迹,满头是血的男孩连通那具破损的“煌骑士”战甲一起被拖扯上小车拉走,很快场地就回复了原样,关于失败者的一切都被消去殆尽。
在残忍的斗兽场上,只有胜利的一方,才有资格站着获得其中的荣耀。
面对欢腾的观众席,魔暴龙的盔甲打开,决斗者摘下带有龙爪形尖角配饰的头盔,麦黄色的长发披散下来,犹如太阳神的荣光般炙热刺眼。
“丹丁!丹丁!丹丁!”女性们兴奋地尖叫,挥舞手臂希望这个年轻的贵族勇者能够注意到自己。
那确实是个会让人着迷的年轻人,眼睛是迷人的水蓝色,鼻梁高挺,薄薄的淡红色嘴唇,嘴角带着一丝介乎轻佻与邪魅之间的笑容。他的肤色不像平民区的少年那样干涩粗糙,而是带有欧洲白人般的细致嫩肉。他赤裸着上身肌肉线条凝练优美,显然是经过了良好的体能训练所然。
丹丁少爷,哈蒙代尔城郊斗兽场的最强决斗者,他被称为“魔暴龙”是因为他曾经用龙之手臂扣住了斗兽场前任老大“龙老板”,再一拳打碎了龙老板的整个背骨。
跟那些为钱卖命的穷苦孩子不同,丹丁少爷是出生在挨里王国的高贵精灵贵族。丹丁的老爷子早逝,丹丁少爷早早地继承了家产,不必为柴米油盐衣食住行而发愁。他参加决斗也只是为了乐趣,比起观众席上的观客,角斗比赛的人能体会到更大的刺激,每次闪过对手的重击都有死里逃生的狂喜,每次打碎对手的筋骨都有报复的快意,鲜血在灯光下化成寂寞的点缀,血腥而又让人陶醉。
丹丁少爷能够成为哈蒙代尔斗兽场的决斗者第一人,也不仅仅是靠着他那强横恶霸的能力和改造盔甲日夜训练,他在这件事上确实是有天赋的,对初学者而言,笨重的盔甲用到了他的身上就显得轻若鹅毛,合力运用自身能力和战斗的水准,打出连续的攻击更是他的拿手好戏。
“亲爱的,你们想念我了吗!”丹丁少爷像无双勇武般直指长空,霸气侧漏。
“丹丁!丹丁!丹丁!...我们支持你!”在火光下无数红颜艳福都念着同一个名字,支持着同一个人。女人们痴迷于这个年轻贵族男子的阳刚勇武和狂傲不羁。他们之中有些人在生活里见血就会头晕眼花,可在这里,怂恿着丹丁少爷殴打煌骑士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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