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他写了近半年的。
然而正当他要开始码字时,宿舍门猛地被踹开,隔壁的老黑哈哈大笑着大摇大摆地闯进来,“都嘎哈呢!来啊,开五黑啊!多他妈带劲啊!”
陆群赶忙关上文档,深深叹息了一声。
老黑是个东北爷们儿,最喜欢串门儿结交朋友。整个三楼的基本没有不认识他的。
这已经是陆群不知道第多少次的尝试了。至少有100次吧?
但每每就都是这个鸟样。要么是舍友发现他鬼鬼祟祟在干什么,要么是隔壁的跑来窜门,看见他在写字就开始调侃他,说他是大作家。
陆群只能干笑,谁知道他心里几乎牙都要咬碎。
当今世界,如果要给梦想排个排名,作家绝对是最不值钱的几个,最招人耻笑的那几个。
“你那点儿东西,换我我也能写,懒的写罢了。”
初三的时候,陆群第一次写短篇得了奖,结果一个同班女孩儿就这么跟他说。
陆群幼稚地气说让她现在写,她却死活不写,就说自己不想写,只要她想,随时能写出那种东西。
当时陆群没能找出什么话反驳她,现在,陆群却懒得反驳。
后来陆群学乖了,谁问他他都说自己不喜欢看书。
沉默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叽叽喳喳吧。
有一天,陆群上午没课,跟几个舍友拎着小框,一步三摇晃地去浴池洗澡,洗完澡出来后,看到一个个学姐们,就不禁一阵开心。
大夏天,洗个澡出来,坐在阶梯上等头发自然风干的时候,也就这么点儿乐趣了。陆群仰头长叹一声。
找个女朋友,牵牵手,亲亲嘴,到了晚上在学校公园或者操场抱着人家秀个恩爱,陆群也想,但是就他这条件,搁哪儿都是路人甲。
可能,还是看着人生赢家们秀恩爱,独自在深夜中迎风凌乱比较适合他——一个背负着不值一文的梦想,苦苦挣扎的大学生。
大学生活过了几个月,陆群也渐渐有了自己的生活节奏。
嗯。翘课,翘课,翘翘课。
反正早自习和晚自习,还有那些乱七八糟的人生哲学猪马狗羊历史河流之类的课,他是一概不去了。
或许别的大学都非常严谨吧。但陆群的大学,就这点棒棒的,只要考试及格,一切都安全。他似乎看到了肯德基老爷爷对他竖起了大拇指:“很棒”
倒也不是自吹自擂,陆群在语言还的确有些天赋。上高中时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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