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喝得酩酊大醉,靠在桥上,嘴里唱着跑调歌曲的醉汉。
一个穿着看着就热的制服,带着夸张的小丑头套,殷勤发着传单的小丑人偶。
一个穿着雪白的连衣裙,黑莓般的瞳孔注视着远方,任清风拂动发丝的赤脚少女。
陆群不顾行人讶异的目光,走到三人之间,爬过桥栏,坐在上面,低头看看自己腰间的麻绳,轻笑了一下。
加上一个犹豫要不要自杀的怀着廉价作家梦的自己。
大名鼎鼎的F4。陆群想道。不过可惜的是,就算他大喊出来,恐怕也不会有一个人扑哧笑出来。
不知道隔了多长的时间——陆群望着平静的湖面,久违地无声流着泪,彻夜失眠。
天蒙蒙亮时,陆群觉得浑身僵硬,特别是腰和脖子和肩,简直像被风干做成了牛肉干一样,一动就响,传来剧烈的疼痛。
哭可不只是女孩子的权力。陆群一直这么认为,但身为一个大男孩,流泪着实让他很害羞,很不情愿。
陆群看到睡得和猪一样的醉汉旁边有块儿薯片包装袋,他用反光的那面看了看自己的眼睛,血丝几乎撑满整个眼珠。
“我靠,跟鬼一样。”陆群手指一抖,薯片包装袋一弹,薯片碎沫蹦到眼睛里,陆群哎呀惨叫一声,滚倒在桥上痛苦地打滚。
美丽的少女、有些疲惫的小丑、睡死的醉汉、打滚的陆群。
美丽的少女的面庞此刻也有些显得憔悴,在桥边光脚吹一晚上的风,别说女孩子,估计泰森也吃不消吧。
少女看向陆群,嘴角不禁微微露出一抹微笑。
“古怪的家伙。”少女低声呢喃,除了她,谁也没听见。
这时,忽然一辆面包车外放着“摇滚乐”,急急停靠在桥侧,上面下来一个穿着黑体恤和灰裤子的青年,头上带着黑色的细支耳麦,手里拿着一些包子和豆浆,急忙跑了过来。
“各位辛苦了!来,这是早餐,但也别在这吃了,坐车上吃吧,拍摄场地忽然换了,咱得尽快过去,来,跟我上……哎?你,怎么多了一个人?不是说的三个演员吗?”
小丑把醉汉扶起来边走边道:“不知道啊,昨晚刚开始拍,他忽然就过来了,而且演得可投入呢,反正比这货投入多了,TM你小子醒醒,让你演戏你还真喝醉了……”
美丽的少女接过早餐,看了陆群一眼,低声道:“估计是花姐临时找的演员吧。”
青年苦笑了一下,点点头似乎居然认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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