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权益了!
他是该庆幸学校的老板教得好吗?
唉,罢了,只是律师函,还不是上诉,做错了就该得到惩罚!这是恒古不变的道理!
而且不让周青青真真切切的感受到害怕,她应该不知悔改!
吃一垫,长一智,若是经过这件事,她能改过自身也是好事。
教导主任听了路瑶的话,吓得快要心脏病发了:路瑶也另外请了律师?明天还有律师过来?
他一个教导处主任,被学生发律师函,这让他的脸子怎么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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