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里面带头的人物,每次下课,围在身边的孩子们都有一群,一口一个袁哥地喊着。当然,除了这些小弟之外,还有不少女学生对袁斯晔也是相当倾心的。
一个漂亮的跳抛,篮球稳稳地砸进了篮筐。
“好球,袁哥,好球啊!”
男孩们纷纷鼓掌喝彩起来,球场边上的那些女学生们更是一个个欢呼雀跃,看到这一幕,就好像看到了比NBA还要精彩的比赛。
这些女孩子基本都穿着校服,其中只有一个特别显眼,穿着当时特别流行的牛仔服铅笔裤,别看只是高中生,可这身材已经发育得相当可以了,而且长得也特别好看。
她倒是没有别的女孩子那么激动,看到袁斯晔进球之后,只是笑着拍了拍手而已。
袁斯晔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微微甩下头,发梢把汗水在阳光下甩出去好远。
朝着那些女孩子看了一眼,袁斯晔的目光就停在那个牛仔服女孩的身上。
这个漂亮的女孩儿,正是与袁斯晔青梅竹马,又一起上了贵族高中的赫连星,赫连家的大小姐。
篮球从框子里掉出来后,滚动着到了一边的草坪里。
“陆臻,你看什么呢?还不快去捡球?”
袁斯晔斜着眼睛喊了声。
在打球的这些男孩子之中,有个忙匆匆的身影,与其他伙伴显得格格不入。
传球的时候,他也跟着跑,可是从来没人把球传给他,表现的机会,永远都是袁斯晔的。
看到袁斯晔进球,再加上那些女孩们的欢呼声,这个叫陆臻的男孩轻轻咬了咬嘴唇,心中无限的羡慕。
“哦。”陆臻答应了一声,赶紧跑草丛里去捡球。
把球捡回来,又是一阵激烈的对抗。
除了刚才捡球的时候摸了摸,其他时候,陆臻根本就没碰过这个篮球。
“还不快去买水啊,愣着干什么呢?”
休息的时候,袁斯晔又让陆臻到商店里去买水。
“哦。”
陆臻似乎从来也不反抗,袁斯晔说什么,他就去做什么,俨然就是个跑腿打杂的使唤人。
少年时期,谁都希望得到别人的肯定,谁都希望在小伙伴们的面前多些影响力和凝聚力,陆臻也不例外。
从开学到高一的下半年,陆臻还的确有过这样爽快的感觉,在这半年的时间里,陆臻曾是班级里面家庭条件最好,底气最硬的一个,做什么事情都是前呼后拥的,一直到了袁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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