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吗?’萧煜又傻眼了。
垂头丧气的,跟在萧雅后面回去,就如一个人已经准备好,将自己的事迹大吹一番时,但对方就是不问,这心里憋着甭提多难受了。
走进人群,顿时传来一阵欢呼声。
“萧煜无敌!”
“煜哥儿威武!”
“煜大哥!!!”
萧煜顿时觉得,这哲旗的老老少少真是太可爱了。
“我爱你们!哲旗!”萧煜大呼。
…………
哲旗这一段时间可以说天天加餐,夜夜欢歌。
原本是因为时逢大灾,又在草场争夺中输了,不得已游牧至白山黑水,想着从山林里打些猎补充一下,以防族人饿死。
但这白山黑水猛兽不少,往日进山打猎,都是要带十数日粮食,有时所猎收获,甚至还抵不上消耗。
然则!
至从有了萧煜这个族人加入后,情况大有改观。
萧煜只知那功夫叫‘谛听’,自己如果运用,这山林间若大的范围,便如全在自己脑海中映出。
不管你大小走兽,皆是逃不出萧煜的魔掌。
以速度见长的走兽,跑不过‘风雷破’的轻功;
以藏匿为主的野兽,经不住‘火云掌’的炙烤;
如果遇上凶猛的,萧煜一拳‘玄霜拳’击出,便连肉食冷藏都一并完成了。
跟着萧煜入山打猎的哲旗人,那还用带什么粮食,巴不得带的东西越少越好,这样才能多扛些出山;
便连弓箭、弯刀都险些不想带了,一切有煜哥儿在,只管搬运就是。
这日,萧煜又带着一众二十四人进山,按萧弦的说法,看能不能猎一头熊什么的,好在春季结束时回到部落进贡给酋长。
而跟着萧煜进山的二十四人,也是哲旗最好的二十四名战士。
猎熊可不简单,没有几百号人根本无人敢起这个心思,但哲族有了萧煜,就有了这个胆子。
熊生活在密森深处,这就要更加深入进去不可。
十天过去,哲旗猎队各种野兽打了不少,却是始终没有发现熊的踪迹。
“煜哥儿,快来看,这颗树。”萧森是整只队伍的引导,只因他狩猎经验丰富,善长从各种痕迹中分辩。
萧煜过去一瞧,那是一颗挺大的古树,树身上有被破坏的痕迹,树道利爪的爪痕昭然若揭。
萧森用手掌比了比爪缝的距离,顿时吸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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