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受伤逃走,剩下的一人一尸又斗了许久,最终留下的那个人将活尸“杀死”,又从活尸的脑袋里面取出一个非常亮的小珠子。那人当时也受了重伤,他将珠子装进一个小袋子里,挣扎着想走,没想到刚走出几步就不支倒地,最终一命呜呼。
兔子受了好奇心的驱使走下山崖将尸珠取走,又对巢里的人隐瞒了这件事。
没想到隔天就有大群的活尸袭击了他们的巢,他和钢哥以及老耗子当时正好不在巢里面,因而逃过了一劫。不想那群活尸却一直追着他们不放,直到他们遇上队长和乔好他们。
讲完了尸珠的来历,兔子一双眼睛紧紧盯着乔好手上的口袋,恨不得一下子扑过来将尸珠夺走,可惜却没那个胆子。
“你当是个宝,在我这儿却如土坷泥瓦一般。”乔好看到兔子这幅样子,不由笑了一声,随手将口袋扔了过去。
口袋正落在兔子脚下。兔子饿狗扑食一般将口袋攫在手中,忙不迭的将口袋打开。
一道华光兀地自袋中射出,尸珠赫然在内。
兔子眼中满是沉迷与贪婪之色,爱不释手的捧着尸珠,忽地警醒过来,猛抬头瞪大了眼睛望着乔好。
“看够了没?看够了就赶紧过来干活。”乔好一指挖了一半的地洞,“还有好多正经事情等着你去做呢。”
兔子忙不迭的将袋子系紧塞入腰里,口中道:“这就来这就来...”
人通常都会被事物的表面迷惑,乔好将尸珠还给了兔子,那兔子就真的拥有尸珠了吗?当然不是,他只是在扮演一个移动货仓的角色。在乔好这一方面,他随时都能将尸珠取回,同时又赚得了兔子的安心工作,何乐而不为。
可兔子却不这么想。暂时的便宜迷住了他的眼和他的心,他只当自己时来运转,就要发达了。他此刻于必死的绝境中竟然获得了一线生机,又想到自己日后仗着尸珠如何的风光,整个人便振奋异常,干起活来自然也是特别的卖力气。
兔子没有工具就用手挖,十根手指摩的血肉模糊也毫不在乎——跟死相比,痛又算什么。
渐渐的兔子变成了工程的绝对主力,在他的拼命努力下工程进度大大的加快。
洞中无岁月,不过根据饥饿的强度和频率大致还能有个估算。
眼见工程过半,乔好估摸着他们用了大约一天半至两天的时间,他估计大至再有一、两天的功夫工程基本上就能完工了——如果一切顺利,没有人来打扰他们的话。
可惜世事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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