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向东走。正好,我原本也是要向东走的。”
“你要去东边哪里?”
“......希望平原。”
“希望平原?那可是要穿过血腥荒漠啊。”陈最诧道:“你去那里做什么?”
“......其实我也不知道。”乔好摇了摇头,“我也只是听人说过那边比较...怎么说,比较‘繁荣’,人也多一些,和平一些,还有许多大的‘荒城’,所以就想去见识见识......要是运气好的话或许还能找到几个人......”说到最后一句时乔好的话音已是近乎耳语,低不可闻。
陈最没听清乔好最后说的是什么,不过也没在意,只是说到:“正好,希望平原上也有我们的地方,咱们可以一起去。”说到这里,陈最顿了顿,有些犹豫的说道:“......我或许能把你弄到‘城’里面。”
乔好无所谓的一笑:“到时候再说吧。”抬头看了看天气,一翻身从地上站了起来,道:“看天色已经不早了,咱们需得及早动身,不然晚餐难保。”
陈最答应一声,勉力站起。
当下两人告别小村,沿着河水一路向东而去。
两个人并没有紧贴着河岸走,而是爬上了河岸边一个接一个的小山丘。
在山上才能捕到猎物,就像乔好说的,他们不吃鱼,改吃肉了。
果然如陈最所说,越往东走,丘陵上的草木就越旺盛,到最后竟出现了一小片一小片的稀疏树林。
为了引诱似剑齿兔那样的猎物上门,他们并没走在一起,而是刻意拉开了一段距离。乔好走在前面,开路兼吸引猎物。
可惜他们一路走来却是一无所获,别说剑齿兔,就是寻常野兔也没见到半只。
又走了一阵,乔好忽然醒悟过来,转着迎向陈最,道:“我说怎么走了这么老半天连兔毛也没见到半根,原来根由就在你的身上。”
陈最正走的吃力,此刻一停住了脚就再也支撑不住了,一屁股坐在地上,喘着气道:“因为我?我怎么啦?”
“不是因为你,是因为你身上的这件袍子。”
陈最目光下移,看了看身上的皮袍,道:“袍子怎么啦?”
“这是火狼皮做的袍子,我只是简单的熟制了一下,加之才穿不久,狼味未消,它又是这样的鲜红颜色,哪个兔子敢找上门来?”
陈最皱了皱眉,道:“你是用什么鞣去皮上的肉脂的?”
乔好楞了楞,道:“我烧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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