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倾泻而下,整个人也是有气无力的。当年也常常如现在这般,在夜深人静之时,桌上放着厚厚的一层稿纸,度过漫漫长夜。从额头上滴下的汗水,往往会使稿纸上的水笔自己变得模糊,为此,只好换了中华铅笔来写,还染上了咬笔帽的恶习。从毕业那会儿到小镇里当道士,掐指一算,竟也已过了将近十个年头。
“哟,当道士的小伙子啊,不是我说你,你拿着这么一大叠东西叫我怎么看啊,你一张张发到网上来吧。”曾经有一家网络小说网站的编辑语带不耐的和林致远说道。其实对于这个问题,他内心也是明白的,只是他向来习惯于用手写,几年前买的笔记本电脑,没用多久也就送给了自己的父亲。电脑打出来的字整齐划一,十分规整。但就是再美观、再方便,林致远也始终对非手写的文稿兴致缺缺,以至于到了现在,他也要先写好手稿,再输入电脑。
一笔一划地将稿纸填满,就如同走在一条一旦踏上就无法回头的不归路一样。每一个字都如同一个跳跃的精灵,看着一个一个的精灵在自己的笔下产生,那种无与伦比的享受感,才是令林致远陶醉的地方。想来,也就是这种“笨办法”比较适合自己这种性子了。这种写法自然是极其耗费时间,但林致远却并不在乎,毕竟写作不过是他的兴趣,道士这个身份才是他的主业。再说了,他只是网络作家们口中的“扑街写手”,没办法与那些需要拼命催稿的畅销作家相提并论,想来以后也与推荐榜缘铿一面。从开始写作以来,林致远便一直保持着这种习惯,往后应该也不会出先什么大的变化。
“啪嗒”,手上握着的铅笔笔尖因用力过度而断了一小截,林致远抽出一张废弃的稿纸,轻轻地将笔尖扫落在稿纸中央,然后将稿纸四四方方的折了起来,并在折痕处用力的压了压。林致远做事一直都要求规规整整,因此他原来的同学们都喜欢以此来嘲笑他,说他不知道扔垃圾,反而将垃圾收藏起来。
一阵微风吹来,让林致远的身上起了一点鸡皮疙瘩,他站了起来,向窗户走去,打算将窗子关起。外面叫的欢腾的知了们,似乎被林致远的身影吓着了,纷纷停止了各自的鸣叫。
这时,外面传来了一阵敲击的非常的有节奏的锣鼓的声音。听起来非常的有劲,足以让昏昏欲睡之人提振精神。这是在夏夜里特有的事物,为了提醒夜里的人们小心失火。
“今晚村子里好像是有庆典啊”,林致远想了起来,自己写着稿子,竟然一不小心错过了村子里一年一度的盛会。
双手撑在窗框上,听着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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