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出来了施暴的倾向。”
“在这七八分钟的时间内,王媛和方智慧进行过聊天,王媛在心里面明知道有危险,可是为什么当时不在聊天的过程中,将情况说出来?”
“在这个过程中,一般人的想法肯定是告诉自己的室友或者朋友具体的情况吧?”
“并且,王媛提起过要让方智慧将吴国兴劝走。”
“方智慧和吴国兴两个人不熟,王媛为什么一定认为吴国兴这种暴怒的性格,和实施犯罪的意图,不会针对方智慧进行犯罪行为呢?”
“王媛为什么会不第一时间通知方智慧出租屋外的这种情况?”
“显然,王媛的这种行为并不符合普通人的思维模式。”
“通过以上的客观行为和异常的举动,那是不是可以进行推断当时王媛在出租屋内的心理路程?”
“代入一下。”
“是不是王媛在出租屋内,面对吴国兴的威胁没有好的办法,所以想让方智慧过来解决,最好是把吴国兴劝走。”
“但是又不将目前的情况告诉方智慧,担心方智慧也会害怕,所以就模糊了当时的情况。”
“出于这么做的目的是因为王媛认为,她自己在出租屋内很安全,而方智慧是否遇到危险,和她没有任何关系。”
“她不在乎方智慧是否遇到危险.…”
“王媛的性格就是这样,不顾及他人的感受,把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这一点通过王媛身边朋友的口述,以及谢景梅和执法方想让王媛出庭做证人,而王媛直接拒绝就可以看出。”
“所以基于这种性格和王媛的做法,这可能才是王媛真正的主观想法,其他的说辞,只不过是为了逃避法律的责任而进行的陈述。”
“另外.…”
“被告方诉讼律师所描述的内容全部是从王媛的主观上面进行描述,并没有从客观的事实上进行陈述。”
“根据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三个客观因素。”
“第一个因素和第二个因素,王媛全部都符合,对于这一点,被告方诉讼律师没有意见吧?”
魏浩微微皱了皱眉,这一点没有什么其他辩诉的必要。
因为根据证据和吴国兴的口供,经过验证,第一个因素和第二个因素,王媛的确全部符合。
“没有意见。”
“不过在这里,我想强调一下,方智慧的死亡,和王媛在法律上没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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