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口时,他回头看了一眼,南博怀还坐在龙椅上,背影在月光下拉得很长,孤单得像一座孤岛。
他忽然觉得,这个弟弟,比他想象中更苦。
马车驶离皇宫时,南博森掀起车帘,望着那片巍峨的宫墙,心里一片通透。
或许人生就是这样,各有各的执念,各有各的枷锁,能做的,不过是守住该守的,放下该放的。
而御书房里,南博怀独自坐了很久,直到天快亮时,才拿起桌上的奏折。
指尖划过“户部尚书”的名字,他眼神渐渐变得坚定。
该清理的,要清理。
该守护的,要守护。
该熬的十年,他会熬下去。
只是偶尔,他会想起十五岁那年的桃花树下,那个穿着鹅黄罗裙的少女朝他跑来,发间的珠花叮当作响,像落在他心上的音符。
那时的阳光很好,风很暖,他还不是皇帝,她也还不是他的嫂子。
有些回忆,只能用来怀念。
天边泛起鱼肚白,新的一天开始了。
朝堂上的风雨即将来临,而这对兄弟,终于在各自的轨道上,找到了继续前行的方向。
南博森也有了自己的主意,他派出了很多人出去,像是寻找什么人。
晚上,无涯谷里的五万私兵全部都出了无涯谷,只剩下几个丫鬟照顾三公主。
天边的鱼肚白渐渐被朝阳染成金红,京郊深山的密林里却还弥漫着浓重的硝烟味。
五千名士兵列着整齐的队伍,肩上扛着乌黑发亮的步枪,枪管上的寒光在晨光中闪闪烁烁,映得他们脸上满是激动与敬畏。
“侯爷,这‘枪’真是神了!”一个络腮胡士兵忍不住摩挲着枪身,指腹划过冰凉的金属,眼里的光芒比朝阳还亮,“昨天那靶子在百米开外,我闭着眼睛都能打中,比弓箭厉害十倍!”
旁边的士兵跟着附和:“可不是嘛!还有那‘手雷’,一扔出去‘轰隆’一声,石头都能炸飞,这要是扔到敌营里,保管他们哭爹喊娘!”
忠义侯君震虎站在队伍前方,手里也掂着一颗手雷,感受着那沉甸甸的分量。
他戎马半生,要不是有上辈子的记忆,他也会对这些现代的武器惊叹。
要知道,他这辈子也是戎马半生,用过最精良的弓弩,见过最锋利的刀剑,却从未想过世上竟有如此厉害的武器——不用蓄力,不用近身,扣动扳机就能取人性命,小小一颗铁蛋就能炸毁一座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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