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被沉重地关上。
佩妮·布莱克像一座被抽去灵魂的美丽雕塑,僵立在原地。
她那身墨绿色的天鹅绒长裙,在青山高大身影的笼罩下,显得单薄脆弱。
洛森淡然开口,声音里听不出情绪:“你丈夫把你当成了他最后的筹码。看来,在市长先生的价值天平上,你和旧金山的未来,加起来刚好等于一个参议员的命。”
佩妮的睫毛剧烈地颤抖了一下。
她抬起眸子,那双漂亮的眼睛里没有恐惧,也没有哀求。
只剩下一种被掏空后的、彻骨的麻木与冷漠。
“我和市长先生只是表面夫妻,我父亲的银行得到了政策,我得到了市长夫人这个头衔。仅此而已。”
“呵。”
洛森轻笑一声,绕着她走了一圈:“一个很公平的交易。直到,你丈夫觉得这笔交易该有附加值了。”
他以为这个女人会哭,会求饶,甚至是歇斯底里。
但她都没有。
洛森忽然觉得有些无趣,这种麻木的灵魂,他见得太多了。
他也不是喜欢强人所难的人。
如果非要搞这种的,那和搞死鱼有什么区别?
他随手拿起桌上酒瓶,却注意到了佩妮的目光。
她正盯着墙上挂着的一幅东方山水画。
“你喜欢艺术?”
洛森忽然开口。
佩妮似乎没想到他会问这个,愣了一下:“是的。”
“尤其喜欢美术。”
洛森替她说了下去。
佩妮的眼中终于掠过一丝惊讶。
不过是一个华人黑帮头子,在暴乱中趁火打劫的流氓,他竟然懂艺术?
“你怎么知道?”
“我虽然不懂你们白人的那些弯弯绕绕。”
洛森走到她面前,捏住了她的下巴强迫她起头:“但你刚才在晚宴上,盯着那个胖子银行家胸口的宝石看了三秒,又盯着他老婆那顶插满羽毛的帽子看了五秒,我猜,你不是在看人,你是在看颜色和搭配。”
佩妮的呼吸一滞。
“你喜欢哪个流派?”
洛森玩味地看向她。
这个问题太突兀了,以至于佩妮本能地回答了自己内心深处的秘密:“我喜欢拉斐尔前派。但现在,更关注法国的那些,印象派。比如,莫奈。”
在1878年,印象派这个词,对于旧金山的精英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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