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小组王主任那三句话,就是三颗定心丸,也是三道指令。
江省的风暴眼,也稳住了。
然而较量,从来不止于一方。
在李毅飞接到路国才电话的同时,京城也有了动作。(舆论转向、部委发声等与之前一致,体现高层定调。)
江省,省委小会议室。
李毅飞、徐昌明、省纪委书记王宁星,以及省检察院、省高院的负责人坐在一起。
“京城的风向变了,压力缓解,这为我们创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李毅飞环视众人,“但现在,我们面临一个棘手的问题——陈振华本人。”
李毅飞直接点出要害:“陈振华是北方工业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正部级央企主要负责人。
根据管辖规定,他的违纪违法问题,尤其是涉嫌职务犯罪部分,主要由京城纪委负责审查调查。
他的主要活动地和北方工业集团总部均不在江省,我们江省政法机关,无权直接对其个人采取强制措施。”
会议室里一片沉默。
这是客观事实,也是法律红线。
抓郑副支队长、控制赵副市长,是基于他们作为地方官员在江省境内的犯罪行为。
但陈振华,是另一回事。
“但是,”李毅飞话锋一转,语气铿锵,“这绝不意味着我们无能为力,更不意味着陈振华可以逍遥法外!
我们的职责和突破口在于:第一,我们查实发生在江省境内的系列违法犯罪事实,包括环评造假、地方官员受贿、特定财政补贴资金违规使用等,其最终受益和决策源头,大量证据指向陈振华及其子陈海。
陈海已在我们控制之下,其供述和提供的证据,直接指证陈振华是主谋和核心受益者。
第二,我们通过陈海这条线,发现的涉及巨额国有资产流失、通过离岸公司非法转移利益等线索,虽然部分操作在境外或经由其他渠道,但其起点和关键证据链条,与江省案件密不可分。”
省检察院检察长接口:“李书记说得对。
根据《监察法》和《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于关联案件,虽然主犯管辖权限可能在上层,但我们地方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对于发生在本辖区内的犯罪事实,以及与本辖区案件有紧密关联且能够提供关键证据和线索的部分,负有不可推卸的侦查、取证和初步审查责任。
我们有义务将已经查实的、涉及陈振华犯罪嫌疑的证据材料,依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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