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可以说明她在她的时代有多红——在二战期间,很多明星都被请求帮忙卖战争债券,海蒂也是其中一员。而她当时其实已经埋头搞发明,不拍电影很久了,但依旧引起了很大关注。她曾一次巡回演出就卖掉了2500万美元的债券,其中最多的一天是700万美元!
那可是四十年代的美元啊!
而在1960年的当下,虽然她也有些过时,但大家至少知道这是一位绝色佳丽,而且喜好发明创造,是电影明星中少有的聪明——尤其是考虑到保罗·马里诺的年纪,他年轻时候见证了海蒂·拉玛是如何颠倒众生的,他会拿海蒂·拉玛恭维丽莲,是绝对的夸赞。
“这让我感到脸红,无论是艾米莉·勃朗特,还是海蒂·拉玛。”丽莲真诚地说。
她当然知道自己没有艾米莉·勃朗特的天赋与才华,至于海蒂·拉玛,一个来自WiFi时代的女孩,怎么敢比她?
察觉到丽莲并非例行公事的自谦,而是打从心底里认为自己无法与这两位伟大的、才华横溢的女性相比,诧异的就是保罗了——他还以为丽莲会是那种被宠坏的,有些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年轻人呢!
毕竟她是个过分漂亮的姑娘,而从她笔下的故事则可以看出,她至少比大多数的同龄人聪明。
漂亮而聪明的年轻人,无论男女都难免自傲。保罗甚至不认为这是问题,就算他们会因此跌跟头,也只当是年轻人成长的一部分。
这让保罗更加欣赏丽莲了,是的,作者这个行列里多的是自大成性的混蛋,大家也不觉得这有什么的,甚至将之视为天才的个性,是其魅力的一部分。但说实话,那都是成名以后的事了,成名以前就骄傲的,或许也有成功的,但就保罗所知,几乎都一事无成。
之后他又和丽莲谈了一下她的创作、对未来的想法等等,得知丽莲来纽约的主要目的是攒钱上大学,她已经被哥伦比亚大学录取了时,保罗就更倾向于她了——丽莲的美貌让她如果只是想要赚钱的话,恐怕很快就会从写作这一行退出!
而一个对自己有规划,还想着攒钱上大学的年轻姑娘,至少不用担心某天一句话不说就去拍电影或者结婚,然后写作的事就算是到此为止——保罗可不想自己花了时间和人脉培养后,一夕之间全部作废!
“...是的,我确定富尼叶小姐你非常有天赋,但你缺乏经验,实际只是在挥霍那宝贵的天赋而已,你需要一些锻炼。如果你不介意的话,这方面我有两个推荐。”保罗喝掉服务生送来的杜松子酒(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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