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软骨头周振邦却是一脸惊慌,暗暗想道,这火龙乃是西方最厌最怕之物,林飞怎么能将此物放于国旗之上,岂不让西方诸国厌弃?
周振邦不知道的是,林飞当初确定火龙为旗面标志的时候,就有人提出,火龙是西方最厌最怕之物,是不是考虑换一种东西?
林飞断然拒绝,西方人害怕火龙是他们的事情,需要改的人是他们,凭什么要我们改?不用火龙,难道用大熊猫吗?他们西方人最厌最怕火龙,我偏偏要用火龙做标志!
百姓们高呼一阵,声音止息,林飞沉声命令:“阅兵式开始!”
军乐队奏响了激昂的战歌,最先走过来的,是老兵方阵,组成方阵的人,都是当年奋勇保卫台湾的战士,他们有的穿着清军军装,有的穿着义军军装,还有的是部族战士,直接穿着本民族服饰。
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都负了伤,有的人两条腿都没了,坐在轮椅上被人推着;有的人眼睛没了,眼睛的位置只有两个可怕的空洞,被人搀扶着勉强行走;还有的人丢了胳膊,垂着空荡荡的袖管,可是眼睛里却闪着激动的光……
清国百姓看到他们,无不暗暗感叹,他们为了保卫台湾,肢体伤残,可是我们的朝廷,却对他们不管不顾,还是飞帝好……
老兵方阵后面,就是华夏陆军方阵,陆军方阵由两百二十五人组成,排成一个“1515”的方阵,每个人的胸前都抱着一支LBQ-1型自动步枪,枪口加装雪亮的刺刀。
他们先以齐步行进至主席台附近,再以正步走过主席台,走正步的时候使出劈枪动作,正步走七十三步,以纪念台湾战争的七十三个日日夜夜(林飞官方史书记载的台湾战争是从一**五年九月十日的龙蛇谷战役开始算的,之前林飞扮猪吃虎的事情被官方史书有意忽略,所以只有七十三天)。
陆军方阵之后是海军方阵,同样是两百二十五人,他们不携带步枪,只在腰间佩戴HSQ-1型手枪,这种手枪是林飞最新研制的手枪,基本上仿制了林飞时代的五四式手枪,这也是华夏军队装备的第一支手枪。
海军方阵之后是陆军特种部队——狙杀队,他们只排出了一个“88”的小型方阵,每个人都披着吉列伪装衣,在脸和手这些裸露的皮肤上涂抹油彩,手中握着LJQ-1型狙击步枪。
狙杀队这身打扮太惊人了,这个时代还没有部队是这个样子的,以致于把清廷高官们看得头皮发麻,纷纷惊呼,这是怪兽部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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