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步问:“什么缘分?”
“这一带的开发商是我的客户,方案都是我给的,但是现在就卡在这几家钉子户身上。”严淮琛说完,回头看了一眼吴云家,独立的平房,在一片废墟中十分显眼。
“这缘分还是不要了吧,感觉这一家人都没什么素质。”金皓跳上一块大石头上,蹲下,裹着一件白色的羽绒大衣,把自己缩成一团:“妈的这昭城的天气太冷了,就是这一点,是我回国以后最不满意的,看看,我均匀健美的小麦色肌肤,回国以后硬是白成了奶油小生。”
沈晏君瞥了一眼金皓,的确比较白,她又忍不住打量了一下身边的严淮琛。
金皓看出了沈晏君的审视,笑嘻嘻地说:“他从小到大都很白,哪里的阳光都拿他没办法,你说这种男人,是不是该女人打死?”
“闭嘴。”严淮琛笑道。
严淮琛的肤色的确白皙,而且从各种细节,可以看得出从小就是娇生惯养的那种生活,也就是大家口中的贵公子,他们不需要去经历普通人在生活里的磨练,身上散发出的气质总是自信而优雅,沈晏君也见过那种白手起家的男人,他们的气质是另一种,充满了沧桑和精明,对自己辛苦而坎坷的过去,一直都会铭记于心。
说起来,沈晏君一直都很佩服那种白手起家的男人,他们很努力,很拼搏,也很聪明,可是她更羡慕严淮琛这种没有被命运戏弄过的人,一帆风顺,所以从不会对生活计较和抱怨,浑身的气质便是从容和自在,心里也没有过对生活的惶恐,和未来的不安。
或者说是缺什么,就更羡慕什么,沈晏君有些自嘲,自己还是第一次如此羡慕一个人,一个男人。
金皓的确是闭嘴了,因为他看到不远处有一辆车开了过来,停下来以后,有一个女人从车上下来了。
“吴云?”沈晏君认出了那个女人,但是语气明显有些惊讶。
吴云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工薪阶层,以前在乐居的工资也不过几千块钱,可是现在的穿着打扮却像一个贵太太,虽然沈晏君平时不爱打扮,但是对奢侈品还是有一定的了解,毕竟和那么多有钱人打交道,都眼熟了。
车上还坐着一个老男人,是真的老,头发都白了一半,他冲吴云挥挥手以后,车子走了。
看到沈晏君,吴云的脸色立马就变了,但是下过雪的地面很滑,而且四周废墟也不好转身就跑,所以干脆就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就她?”金皓看到吴云以后,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画面,随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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