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轻抬眼,对上那深邃眼瞳,如同青山夹杂着细雪的微风,没见过的人不会明了。
自从御花园那日之后,丽贵人就老实了许多,她一向引以为傲的俏丽脸上,被指甲抓出的印子触目惊心,其实也是不敢出门见人了。
日日让白芷给她涂名贵的祛疤药膏,唉声叹气地让白芷不要嫌弃她丑了。
白芷觉得这样的她,暂时放下了勾心斗角的荆棘,像个普通少女一样高傲又自卑,却唯对她露出天真烂漫的心性,竟有些可爱。
所以,不惜为她专门种了一盆芦荟,长成后,还用土法子提炼出芦荟胶,给她抹,为的是能尽快消疤,女人能露出像初见时,耀眼又妖娆的笑。
效果竟出奇地好,丽贵人看着小小盆栽里那株尖刺满身,张牙舞爪的翠绿,实在无法料到去了这层绿皮,内里透明色的固状粘液,不仅能祛疤护肤,还能治晒伤。
她转转眼珠子,突地心生一计,立即把白芷叫来,她笑得见眼不见牙,“这株芦荟有奇效,宫里没几人知道它的好处。你带上一盆,送到东宫,就当是当日在御花园冲撞太子殿下的赔礼。”
白芷一看是接触任务目标的好机会,自然不会推辞,起了一株长势极好的芦荟,就往东宫去了。
晌午的日头毒辣,好在她生性体凉,但也架不住古人内衣,里衣,外服的三层包裹,几乎是汗如雨下。
所以,对于突然冒出的拦路虎,她几乎是满脸的不耐,忍都忍不住。
皇后的宝贝疙瘩,唯一的儿子玄夙,从小就大补之物,珍奇异食,灵芝人参不要钱地喂,结果营养太齐全,硬是从体弱多病的细胳膊细腿,补成一个粗胳膊粗腿,看不见眼睛的肉球,看着眼前眉清目秀,几乎比他最宠的枕边人,还要美的小太监,芝兰玉树地立在他身前,只是瞬间就心生欢喜。
“喂,你叫什么?”他被人宠惯了,连问话都是恶声恶气地。
白芷没答,他身边最红的太监,也就是小顺子,冷冷瞧了她一眼,就转过头,一脸献媚地替她回了话,“九殿下,他叫小平子,是和奴才一同入宫的,现在在丽贵人手下做事。”
“丽贵人是谁?”玄夙不屑,努力地上挑他离眉飞入鬓差十万八千里的朗眉,因为他看玄烨做起这个动作,几乎俊地惨绝人寰,就霸道地据为己有了,“只要不是父皇手底下的人,我想要,谁都不敢拒绝!”
小顺子连忙称是,“九殿下是谁,未来的储君,谁敢忤逆您的意思。”
“嘿嘿嘿,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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