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发生不快,喝农药而死,小女儿的丈夫在外面有了小三,她愤怒已极,挥刀砍死小三和丈夫,最终被判死刑。
小女儿死时,曹二娘已经近七十岁。心灰意冷的她卖了裁缝铺,据说回了娘家,也有人说她搬去了国外。她有没有卖配方一直是西门人最关心的话题,但大部分人坚持没有,因为自那以后,接手的人再也没让生意火起来。关于配方,依然是个谜。
接下来,我转载一位老安庆江启荣老先生写的和太平寺相关的另一则故事。是一个民间典故。出处不详。
太平寺在解放后曾一度是,大观区政府区法院的所在地,在现在第三人民医院对面。
那时政府法院很给力,法院经常公开开庭,每次开庭都有告示提前张贴。我们住在附近的老百姓喜欢听审,在这里即看了热闹,也学了法律知识。
有次审理年轻人犯的案子,是什么案记不清了。有个老者看到年轻人,叫法警上手铐带走后,仍兴犹未尽的说:
“现在小伢子,都是大人养而不教,变成这样的后果。唉——我讲个故事给你们听听……”于是他是这样说的:
从前有个杀人犯在他秋后问斩时,那时朝官也很人性的问他:
“罪犯,你可有什么要求,只要合情合理,本官会尽量满足你的最后要求。”于是这个年轻。的死刑犯说:
“叫我母亲上来,我要同她见一面,对她说几句行嘛?”监斩官派人把她母亲带上刑场。
母亲到了刑场,抱头相泣,儿子最后推开母亲说:
“娘——儿子马上要赴黄泉,请给我喂最后一遍奶——好嘛?让我安心上路。”
母亲伤心欲绝的解开纽扣。儿子将头突然扑到怀里……这时母亲:
“啊——”的一声大叫,胸口鲜血直淋……儿子怒睁园目,嘴中愤怒的吐一颗血淋淋的xx!狠狠的说道:
“娘——我恨你!是你害了我,让我走上绝路到了法场!你只知疼我,护我,满足我,不教。育我。我恨你!——苍天啦——我恨啦!恨——啦!恨——啦——!”
老者看我听得入神,又看我年纪最小,他对我说:
“伢子,‘犯法的事莫作,害人的药莫吃。’你懂嘛?”
自这以后我懂了,我真的懂了!这就是当年在西区法院听审的结果——它让我懂了法,没让我成为法盲。
关于太平寺街的历史,另一位叫老兵新传49的先生写得颇为详尽。本人转载一下,这篇文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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