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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定义都是101搜自百度,可见三者都是为了娱乐大众,满足读者放松心情,愉悦心情,消磨时间的需求,那么似乎只要故事好看,想象力够丰富,书就不该不成功呀?那么,101按照三者定义,下面随意列举几个以前扑过的例子,甚至很多人刚入网络小说的行当,正在犯的错误,借以说明以上认识并不准确,按照那个理解去做,还是会有很大扑街的可能。
1.故事的开头没有从主角讲起,而是讲跟主角相关的人的故事,此种情节如果超过一章,放心,书肯定不会被签约。
举例:笔者以前写过的10多本书,几乎一小半都犯了这个错误,《龙狼争霸传》最为典型,开头写主人公的爷爷带他穿越,而主人公当时还是个婴儿,结果写他爷爷如何不容易,利用魔法保护主人公,培养他成长,啰啰嗦嗦写了十几章,最后在保护他的一次战斗中牺牲了,主人公那个痛苦啊,立志要为爷爷复仇。
该故事写得自认还有趣,但是因犯了大忌而不能签约。
2.故事开头虽然围绕主角进行,但主人公一直处于打酱油状态,要么有个强势的人跟他在一起,要么就是淹没于作者滔滔不绝的抛设定中。
举例:主角处于某场灾变中或者某个事件中,配角极其抢眼,又是说又是跳,主角默默忍受,没有让主角处于剧情的主导地位;作者抛设定的情形,101见过,自己也犯过,俗称“密室综合症”,主人公出场位于一间封闭的空间,只有主人公和另外一个人,那个人处于信息输送位置,主人公被动接受,然后那个人吧啦吧啦不停地说话,或者拉仇恨(敌人),或者交代设定(朋友或作者),总之主角像个傻子一样只有被动接受信息。
这种毛病极损代入感,一般只有扑街的命。
3.故事虽然一直围绕主角进行,但主人公不干正事,金手指要么没有很快拿到,要么拿了不赶紧发挥,总之淹没于各种鸡毛蒜皮的小事情中。
举例:主人公背负血海深仇,开篇立志要复仇,要复仇就要修炼增强实力,然后进了一个门派开始苦练,这过程中看上了一个美女,再然后为了泡美女就做了很多的努力,最终美女有了麻烦,又去救美女,救美女实力不够又修炼。。。
大家看到没有,从救美女开始,笔墨最起码有个几万到十几万字背离了最先的复仇志向,这就给人主角不干正事的感觉了。
举例:主人公是小人物,被人欺凌,立志要变强,定下目标后碰巧获得金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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