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张怀德所述的“杂草被踩倒”与现场勘查中发现的排水沟南侧斜坡杂草倒伏痕迹完全相符,倒伏方向朝向尸体所在位置,与尸体落入水沟时形成的痕迹特征一致。
“张丰路挣扎过程中,有没有对你进行反抗?”王帅追问。张怀德点头说道:“有,他用双手使劲掰我的胳膊,还想用脚踢我,右手手背不小心被旁边的石头划了一下,流了点血。”这一表述与法医解剖时发现的死者右手手背2厘米浅表划伤完全吻合,法医当时推测该划伤可能是搏斗时形成,此处得到了张怀德的亲口印证。技术人员立即在张怀德所述的划伤位置进行勘查,找到了一块带有细小棱角的石头,石头上残留有微量血迹,提取后经DNA检验,确认是张丰路的血迹。
“你勒了他多久?之后又做了什么?”王帅继续问道。张怀德低头说道:“我大概勒了他两分钟左右,感觉他的身体慢慢变软,挣扎的力气越来越小,最后就不动了。我探了探他的鼻息,发现他已经没气了,心里很害怕,就想把他的尸体扔到排水沟里,掩盖罪行。”他指向排水沟南侧的斜坡,说道:“我当时用尽全身力气,把他的尸体往沟里拖,拖的时候他的身体撞到了旁边的梧桐树,发出了‘咚咚’的声音。”这一表述与此前3号楼2单元住户反映的“前天晚上12点左右听到楼下有重物撞击声”完全吻合,时间点也与法医推断的死亡时间前天晚上11时至昨天凌晨2时高度一致。
技术人员立即指向梧桐树树干上的摩擦痕,该痕迹距地面1.5米,长度30厘米,宽度5厘米,树皮脱落露出新鲜木质层,与张怀德所述的“尸体撞击树干”形成的痕迹特征完全相符。“我把他拖到沟边后,用力把他推了下去,他的身体掉进水沟里,呈俯卧状,头部朝向西侧,脚部朝向东侧,上半身嵌进了沟底的杂草里。”张怀德所述的尸体原始状态,与现场勘查时记录的尸体位置、姿态完全一致,进一步印证了其作案事实。
“你推完尸体后,还做了什么?”王帅带领张怀德走到排水沟南侧的水泥小路上,这里是中距1号轮胎痕迹点的所在地。张怀德说道:“我推完尸体后,就赶紧换上自己的运动鞋,把雨靴藏在旁边的草丛里,然后跑到社区外面的小巷里,骑上我停在那里的电动三轮车,又回到了这里。”他指向轮胎痕迹点,“我把电动三轮车停在水泥小路上,想看看尸体有没有被人发现,结果发现尸体已经被杂草盖住了,就放心了。”技术人员立即将现场提取的轮胎痕迹与张怀德名下的电动三轮车轮胎进行比对,轮胎宽度18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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