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原作品竞争用户。
高亮茫然了。同时又感觉不可思议。
“酷游互娱通过郭思冬,拿到了咱们《神之堕》的源代码和美术资源,做成了一款叫做《无畏英雄》的游戏,成功上线了。并且还通过举报的手段,把咱们的《神之堕》给弄下架了?”
“由于《神之堕》下架,咱们还没法指责他们抄袭,就算之后舆论平息,《神之堕》也很难重新上线了,因为用户都被《无畏英雄》收割完了。”
“他们这一手,不仅仅是为了恶心咱们,更是为了他们能够独占市场,赚到钱!”
光是把这一切联系起来,整理成符合逻辑的话,高亮都觉得难以置信。
这得是什么样的人,才能做出这样恶心的事啊!
魔幻的现实。
苏晨:“因为咱们之前都不设防,没经验。项目就存在svn里,任何一个项目组成员都有权限下载到完全的源代码和美术资源。郭思冬一定是在离职前,把项目存在u盘里或者上传到网盘里,带走了。”
高亮无比自责:“这事都怪我。”
苏晨:“怎么可能怪你呢!不过这件事的发生,也给咱们提了醒。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我已经重新设定了项目组成员的svn权限了,公司电脑主机的usb接口也都拆除了,尽可能的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其实《神之堕》的遭遇,在游戏业内,并不是孤例。
为了赚钱,竞争对手们什么下三滥的手段都可以用出来,让你见识到社会险恶。
比如数年前有一款产品,是一款卡牌手游,借用了某知名ip,但是战斗系统中加入了创新型的点击释放技能的设计,最后爆火了,月流水好几亿。
暂且称这款游戏为L。
正当名为L的这款手游在国内大赚特赚,打算进军海外再捞一笔的时候,却发现,国外已经有一款像素级拷贝的产品,上线了。
并且成绩不俗,数千万刀流水每月。
暂且称国外抄袭之作名叫U。
L的研发商,拿国外那款抄袭之作,即U的包体进行分析,他们发现,竟然是反编译自己游戏,换皮之后上线海外的。
甚至L厂商的程序员,之前在游戏中埋的独属于自己的小彩蛋,U里面同样出现了。
这简直是致命一击的证据。
L当即就把U告上法庭了,要求他们下架游戏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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