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再次感谢杀猪同志和叮当同志,疯子知道自己的书有何不足之处。
说实在的,疯子其实就是初中水平,甚至连初中都没毕业。
当初开始写书的时候,本着好玩的一股心态来的。但,后来发现,自己居然爱上了写作。
老实说疯子是TJ了三本书才打到签约的程度,疯子不是神,只是个写书的菜鸟,只能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写好这本书,并且在写这本书的同时学习新的写作方法。
《冥龙》的字数不会很多的,说白了也就是70-100W字,这本只能当试笔之作,而且本书的存稿也打到了50W字,也就是说疯子现在每天就是发存稿了,多出来的时间都在看别人的书学习别人的长处,所以各位可别见怪了。
好了,话不多说了,要是真的对疯子感兴趣的就请到疯子的群里来吧,让大家好好的评论疯子的书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群号我再说一次————69993218。
接下来就看文章吧,以上这几段话不算字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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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分析听着蛮有道理的,听我这么一忽悠,依依这才仔细的回忆起了自己在猎人公会遇到了每件事,半响,她好像想起了什么,神情有些慌张:“你叫风情书吧?”
汗~~总算想起了什么,我擦了擦脑门上的汗水道:“是风清肃才对,算了反正你想起来就好了。”
“嚄,对不起,刚才我不小心把你和某个可恶的家伙联系在了一起,对不起。”
‘我晕哦,再怎么扯我也不可能是坏人呀?’我干笑了两声又道:“没事没事,搞清楚了就好,呵呵~~~对了你现在有空吗?我们这里缺个牧师,怎么样有兴趣吗?”
“好啊,什么地方,我过来~~~”由于内疚,依依很爽快的就答应了LS的邀请。
“呵呵,我很高兴你能接受我的邀请,这样我们就在坎贝儿的猎人公会门前汇合。”想依依连自己这个绅士和盗贼都能搞混了,那冷不丁的说个地名,她还不跑到黑暗联盟那边去啊,所以我选择了一个依依绝对不会搞错的地方,不过他又些不放心,“那个依依,你还记得我长什么样吗?”其实我这么问一方面是担心依依太迷糊了,连他的长相都忘了,而另一方面又希望依依能像自己一样把对方牢牢地印在心里。
“有点影响。”依依的回答很简单,就四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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