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税劳役,不能为官参政为人上人,那这爵位还有多大的吸引力呢!
而设立议政院,恰恰可以解决这一矛盾。
议政院的设立,在官职之外,另行创立了一套尊荣体系,那些功爵之人,不任官职,却可以和官员平等而立,当然是极大的提高了爵位的社会地位标志的属性。保持了爵位的一大吸引力。
而议政官不需要处理日常政务和公文,只需要听人解说政令,是否符合律法就好,有什么问题,也就是是否的判断而已,完全可以避免其粗陋无文的影响。
而这些人为国效力,从战场上生死考验下来,相对来说,对于国家更加的忠心,要是明知道郡县守令不尊律法,恐怕这些人是反对最强烈的一批人。
不但如此,议政院之人,都同知上面颁发的政令,拿掉了郡县官吏对上面政策律令信息的垄断。这些有爵之人,大多有国家之封赏和赋税的优惠,财富情况和地位,应该是各地较高的这一批人,也是影响力最大的人群,可以说是国家统治的基础,政策律令能无阻碍的深入到这个阶层,对于国家整个统治的稳定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
而这些人对时政的了解和掌握,也极大的限制了郡县守令能够暗中操作为自己谋利的空间。这有极大的加强了对官吏队伍的监督作用。
封建邦国、大夫,那是不需要监察的,因为既然封给了别人,那就是人家自己的,只要按时上缴贡献就可以了。从理论上来说,那些封君大夫,每一个肯主动去糟蹋自己的城邑和封国的。
但郡县制不同。郡县官吏都是为大王所派,代表大王掌管地方。
既然掌管是国家之地,大王之民,享有是固定的俸禄,那怎么能保证郡县守令一定就会尽心尽职的完成职守,一定会清廉爱民,不爱身外之财呢?
所以,随着郡县制的推开,对官吏队伍的监督和政绩的核查也就产生了。像御史大夫最重要的职能就是监察百官,其手下就有专门负责到各地巡视甚至驻守的监察御史。
这种体制内的监督和监察肯定有作用,但要想从根本上完成监督和监察的任务却不可能。
一是力量,毕竟监察官员的人数和力量是有限的,总不能负责监督的人比监督的对象还多吧?
二是如何能保证这些监察者一定是处于忠正之心呢?如果不能保证,这监察者自己又该谁来监察呢?
三是如何保证监督监察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呢?
而议政院的监督恰好可以弥补这三个缺陷: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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