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长大了,熟知这世界上所有适合成人的法则。可他不知道的是,他其实一直都没有太大的变化。
他生活中一直都是拒绝复杂的关系,接受的最大限度怕也就是三点一线了。他活的很纯粹,比之他谭梧活的简单,精彩。
虽然这种精彩在许多人眼里都带着单调的色彩,可他们不知道的是,沉醉在这单调精彩里的人有多纯粹快乐。
他一直都喜欢欢儿。
那种当成好兄弟的喜欢,他是自己生活中的一盏泛着昏黄色彩的白炽灯。
虽然光亮不强,可那灯光带着暖意,会给人以抚慰。
这许多年来,他一直都是靠着欢儿的抚慰走到如今。
“好!既然如此,我们出发吧!”
你若是想要出发,我便陪你不离不弃。
如今躺在榻上不能动弹的他,依然是让人看不透的色彩,他是多变的,时时都有新鲜想法,会偶尔抑郁半晌,而后自己不药而愈,重新又是个活力满满的人。
他谭梧用了人生中的二十年,没有看透一个简单纯粹的人。
这就是面前此人对他最大的吸引之处。
赤子心性,古波不惊。
这二者都在他身上形成了一种矛盾却又和谐的氛围。
让他沉醉其中,乐不知返。
(系统:哟哟哟哟,来个诗人啊,难得难得,这么一篇糙老爷们的文章还能吸引文青气质满满的人前来,不容易不容易!
谭梧:各位好,小生乃是谭梧,现任无根寺住持一枚,欢迎各位前来烧香!
何彦欢:文青?谁?我吗?我不是一个绝色佳人,知己文青的人设吗?难不成崩塌了?
系统式白眼飘过:佳人,你吗?你回头看看那榻上,那硬邦邦的,一脸憔悴的老爷们是你吗?
何彦欢:……
疯叔来打酱油:米乃桑,还记得亲妈的名字吗?
众人:疯子?疯儿?疯二叔?
疯叔:……我我我,我是绝色~
众人:走了走了,天要下雨了,赶紧回家收衣服啦!
疯叔:这群没良心的儿子!)
这边一片风轻云淡好天气。
何彦欢同着五儿便向大夏国都出发。
而在赶往大夏国都参与议和的马车内,司马金看着信峰给他快马加急传来的佳音,他觉得冥冥之中,有神明看顾他,让他能够再次寻到这失散多年的兄弟。
他有些许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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