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划,顿时,鲜红的血液像细细地溪流一样,潺潺地流了出来。白昂把自己的血滴入调色盘,开始用毛笔蘸着写起信来……
“小冤家,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能收到这封信,也不知道你会以什么样的心情来读它。也许你看到的时候,从我的心脏流淌到指尖又被当做墨水写在这封信上的我的血,已经黯淡干涸,看不出原本鲜红的颜色了。不过,我要你知道,这封信是我泣血而书,字字句句都是真心。我爱你,并将永远爱你。我从来没有背叛过你,并将永远不会背叛你。如果你对我有什么误会,对王馨宁的死有什么疑问,可以当面问我,我会给你一个合理的解释。求你,不要离开,这是我此生唯一所求。见信速回,你的白痴。”
白昂草草写完,简单地包扎了一下食指的伤口,强忍着失血而产生的眩晕感觉把信纸装入信封,把毛笔和调色盘都扔进了垃圾桶。然后,他到旁边的肯德基点了杯可乐,坐着等待中午。
秦璐自从见了白昂,一上午都无心上课,一直幻想着等会儿和他单独相处的细节。“幸好带了简单的化妆用品,下课的时候先化一个精致的淡妆吧。施薄薄的粉底,恰到好处地遮盖住略有些粗大的毛孔,眉粉要用和头发一样的棕色,眼影选温柔不做作的淡粉色,睫毛膏要少涂,这样才比较自然,唇膏就用和眼影呼应的蜜桃色吧,再用扑上贝玲妃的蒲公英粉——世界上最美丽的粉红色。还要记得吃一颗口香糖。头发到底是扎着好,还是散开好?散开会不会让他觉得太刻意?况且也太风情了些……”
就在秦璐满脑袋如何给白昂留下美好印象的想法时,通告午休的下课铃声响起了。秦璐急匆匆地跑到卫生间化好了妆,对着镜子整理好仪容,然后踏着雀跃的步伐走出了校门。
白昂正站在刚才的地方等她,脸色有些苍白。
秦璐走到他跟前,对他说:“走吧,吃什么?”
“随便。”白昂惜字如金地回答道。
“是不是我选什么你都请?”秦璐调皮地眨了眨眼睛,问道。
白昂愣了一下,在心里确认自己今天带了足够现金,才说:“对,什么都行。”
“那,我想吃麻辣烫。”秦璐说。
“就这个?”白昂诧异地问道,本以为她会狮子大开口,点什么山珍海味呢。
“但是必须是我最喜欢吃的那家,行吗?”秦璐说。
“当然可以。”白昂回答道。
秦璐之所以选择吃她最喜欢的麻辣烫,是因为那家店离学校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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