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菲尔梅耶豪贵族中最流行的款式,李维阁下,您原来那双玩意儿会惹来耻笑的。”休斯男爵口气坚决地说。
李维脚上穿的靴子绝对不能说质量低劣,那双黑è的靴子是用最柔软的小牛皮制成,鞣制和缝纫的手艺都无懈可击,犹如第二层皮肤一样包裹着他的双脚。但是在休斯男爵的口中,这双靴子一无是处,无论是款式还是做工,都透着乡下小贵族的穷酸劲儿。
然而按照他的意见制作的那双靴子却实在是离经叛道,靴子本身使用了大蟒蛇皮,青绿è的鳞片中间夹杂着金è和银è的钉扣,细小的金线穿起无数珍珠宝石镶嵌其中,在佛兰达拉的金è面容照耀下耀眼生辉,李维甚至怀疑如果阳光能够更加强烈一些的话,是否有人能够在这双靴子的光芒遮蔽下看出自己穿没穿裤子。
如果这些还算勉强可以忍受的话,那双靴子高高翘起的靴尖就是李维最感到不可饶恕的地方了。它们居然厚颜无耻的向上勾勒出一个惊悚的高度,几乎达到了腰带的位置。
穿上这双靴子既不适合骑马,也不方便走路,李维可不想因为靴子怪异式样的缘故而被绊倒,于是他加强语气重复了一遍。“休斯大人,我可不能穿一双妨碍行动的靴子。需要追的时候追不上,需要跑的时候又跑不掉。”
“李维阁下,您就是走遍整个亚瑟王国,都找不到比光耀之更安全的地方了。”休斯男爵挥了挥手,俊美的脸上带着不以为然的神情。
“过去或许,现在未必。”李维意味深长的回答他,这句话让休斯男爵的双眼闪过思索的光芒,随后便不再劝说。
亚瑟王国的王都菲尔梅耶位于胜利河与誓约河jiā汇之处,城墙主体采用这里所特有的白è大理石进行建造,坚固程度值得肯定,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闪烁着圣洁的光芒,故此也被称为光耀之都。看上去这座坚城仿佛已经屹立了无数年,而且还能继续屹立下去,但是李维却知道这并不是事实。实际上光耀之都的历史只有数百年,当时亚瑟一世在此建造了一座由原木和泥土构造的小城堡作为根据地,几年后掀起了一场波及大陆的战争。
亚瑟王国建国之后,这座很有纪念意义的城堡就被扩建成为王都,亚瑟一世好大喜功的弱点在此暴露无遗,他设计了一座令人难以想象的宏伟城市,动员数万民众连续修建十余年,直至时光夺走他的生命之后,城市依旧远未完工。
甚至连他的儿子和孙子也都没有活着看到菲尔梅耶落成,最后历经百年方才由号称“筑城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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