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玉之后,便从他的身上,抢走了所有的财物。然后,便乘着夜色,逃之夭夭了。
值得庆幸的是:秦家祖传的手镯子,在那次被劫杀事情的前几天,被秦良玉一直放在了家中,一直未曾戴在手上。这才幸运地避免了被劫的命运。
由于当时的社会正逢在乱世之后,秦良玉的家人,向官府告了几个月,皆因凶犯一直潜逃之外,一时不能归案,从而成了一桩悬案。
直到全国解放之后,到了“土地改革运动”和“镇压反革命运动”时期。两个歹徒才因为又犯了别的命案,从而才被抓获了。这才最终后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自从秦良玉被害之后,他的儿子秦晋林(秦玉楠之父),小小年纪,便开始挑起着家庭的重担,继续做着以前的生意。
后来,又到了“社教运动“时期,全国各地的私有企业,便实行了转产合并。私营企业便逐渐地被取消了。
看到私有企业逐渐被取消了以后,秦父从此后便被迫关了店门,将店中所有能变卖的东西,全部变卖了。仅仅留下了这一幅手镯,和一些无法变卖的东西,没有变卖。
秦父在逼迫关了店门以后,便开始在一些单位里,四处找起了工作。最后,他经过四处碾转之后,便找到了秦玉凡如今所处的单位。
后来,又到了“三年困难”时期,由于受生活所迫,加上秦父又到了娶妻生子的年龄。他的母亲程桂珍便将他父亲遇害前留下的大部分“金银、财宝”变卖之后,一部分用在了度过荒年上,一部分用在了给儿子娶妻子(秦母)上面了。唯图留下了这一对镯子和当时一些无人敢收购的“财宝”没有卖掉。
又过了几年之后,一场前无仅有的“社教”运动开始了。“四清”工作组也不知从什么地方得到了秦家有财宝的消息,知道了他的家中有一些金银财宝。
于是,“工作队“便将他的母亲三番五次地请进了工作队”,逼迫她缴出所有的“宝物”。
看到事情隐瞒不住之后,程桂珍为了洗清自己家中的罪名(她娘家的家庭成份是地主,她的母亲是她父亲的一个小老婆),于是便把所有的“宝物”都交给了“工作队”,唯独留下了这一对“玉石镯子”没有交出来。
程桂珍的这两只镯子,其中的一只镯子:秦父在临终之前,把它交给了秦玉凡。另外一只镯子,就是秦玉楠手上戴的这只镯子。它是秦母转交给秦玉楠的。
看到程桂珍仅交出了几样值钱的“宝物”之后,“四清工作队”便认定她没有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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