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我的履历吗?”
司马突然问了一个毫无关系的问题,不过警官还是点了点头,“知道。”
“我当初担任五塘乡乡长的时候,碰到过两次刺杀你知道吗?”
“知道!”
“第二次刺杀的时候,凶手用的是一条63式自动步枪知道吗?”
警官被问烦了,“是我在问你问题,而不是你问我,你就直接告诉我你当时为什么要加速撞车!”
司马依然不紧不慢、甚至带着一点得意回答道,“因为我看到了一条63式自动步枪……”
“……那么远你怎么可能看的见?”
司马白眼一翻,“你这是啥态度?我眼神好也成毛病了?”
“……”
讯问持续了将近3个小时才结束。
让讯问警官非常郁闷的是,这个司马虽然看起来很配合,又问必答,可偏偏自己最想知道的答案——司马为什么要主动的袭击黑衣人,司马虽然给出了答案,但却弄的似是而非。
按照他来讯问之前领导的指示,一定要把司马主动袭击的事情给坐实了。
如果司马拿不出一个充分的、能够被认可的理由,加之现场没有目击者,就算司马的持枪证和总参二部的证件是真的,司马也会面临一个有理说不清的境地。
可司马给出的理由,却不太好给出定论。
说充分也充分——司马看到63式,他很自然的会想到那次不了了之的枪击案,主动撞车也说不得了。更何况,司马理直气壮的表示,黑衣人当时在车下,撞车又不会闹出人命,为啥不撞?
甚至司马还大言不惭的说,反正少爷我有钱,撞错了赔他一辆车就完了,一辆花冠而已,不到二十万,小Case……
但如果一定要说不充分也可以,司马自己说看见了枪,谁能证明?没有!但事实证明,那人确实有枪,司马并没有看错,至于黑衣人持枪的目的是否要刺杀司马,这个事情就有得说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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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小号的司马,一下子收起了刚才轻松无比的表情,取而代之的是无比的沉重。
刚才他之所有有问必答,就是想从讯问警官那里多套取一点信息,这一点无疑他做的相当成功。可成功的背后,却是残酷的真相——整个现场勘查记录,肯定已经变得面目全非。
他躺在硬板床上,怔怔的望着天花板,脑筋却在飞快的旋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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