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惊讶”两个字!万年融不化的冰山也会夸人?!而且不是话中讽刺我!
我呆呆的看着时珩,一时说不出话来,任由魔爪揉乱我的头发。
他忽而笑起来,眉眼弯弯。“干嘛一副花痴的表情看着我。”
“有吗。只是突然发现你病好了!”
“我生病了?”
“嗯,精神病!”
他一时语塞,加重了揉我头发的力度。
汽车缓缓停靠在小区门口,我微微呼了一口气,将搭在肩头的外套准备脱下来还给他,却被一只手阻挡。
“从这里到你家还有一段路程,你披着吧,过段时间在还给我也不迟。”
我没在推脱,“我可不洗,你也别想着我会帮你洗干净。呐,我先回去了!”
我打开车门下车,时珩随后跟上,站在车身那边叫住我。“余简。”
我回过头,他停顿了一下说:“现在选择还来得及,趁我对你还有耐心!要不要做我的女朋友?!”
我并没有太多的意外或是惊喜,从他说让我做他女朋友开始,这注定是一场猫捉老鼠,大灰狼吃小白兔的游戏,而我,早就成为了他游戏的逮捕者。
“我现在身无分文,现在答应你岂不是冲着你良好的家境去的。”我弯唇笑笑说。
“我也是身无分文,今晚也和老爷子闹掰了。”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站在路灯下的时珩,笑的像孩子一样开心。
橘黄色暖光照射在他帅气的脸庞上,镀上了一层金光,柔和了他的脸颊线条。
“我可不养你!”
“没关系,我愿意养你就可以了。”
在多年后回想那天的情景,我可以肯定的告诉自己,对于时珩,那个时候的我,存在了那么一点喜欢。
尽管我保留了太多的私心,对于都是十六岁的我们而言,那已经是最好的结果。
一切都是从这里开始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以至于在多年后,我所留下来的遗憾,一直未能填补。
我转身进去,身上还披着时珩的外套,一直到回到家,大脑还在处于晕眩状态,对于今晚发生的种种,我需要太多的时间来消化。
对我来说,选择和时珩在一起,是最好的结局。
我们之间似乎并没有太过美好甜蜜的回忆,一直以来都是在相互嘲讽中,度过每一个艰难的一天,并没有没有异性相互吸引感。
关于在一起,像是个解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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