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
“它不仅有一般妖物的能力,而且善于使用移魂采阳之术,吸人魂魄,吸人血肉,甚至能把对方变为自己的同类。”
“这就是重点了吧?哈哈。”
李少荃看起来有些兴奋,林致远顿时苦笑不已。
“是不是重点姑且不论,他与任何都生物不同,他既没有生命也没有气息,换句话说他本身没有灵魂,但是他却有着其他生物所不具备的能力,他可以吞噬其他生物的灵魂而获取力量。而且他可以在吞噬其他生物的灵魂之时将其同化,使其成为自己的奴仆。被他操纵的怨灵奴仆,遗体完全没有腐烂,看起来就像还活着的人一样。指甲和胡须持续生长,体型甚至比活着的时候要胖了一圈,肌肤充满弹性,脸色十分红润,有些地方还长出新的皮肤。”
“嗯……我想……”李少荃露出苦笑。
“尸体看起来之所以面色红润,恐怕是因为开始腐烂的关系。尸体一旦开始腐烂,血红素就会开始产生浸润效应,让皮肤呈现暗红色甚至是褐色。细胞分解所产生的氮气留在体内,不但会让尸体膨胀,也会让原本的皱纹或是松弛的地方为之紧绷,看起来自然充满弹性,而且还会胖了一圈。至于指甲和头发持续生长嘛,那也是因为尸体干燥之后造成皮肤萎缩,才会产生类似的视觉效果。”
“或许吧。可在传说中,化为怨灵的妖物可以通过不断的吸取他人的阳气让自己已经丧失生机的躯体不致腐烂、保有生前的面貌,所以在民间传承的领域当中,吸取阳气的行为也不是事实,只是一种推测罢了。”
李少荃皱起双眉,似乎在思考什么,然后叹了口气。
“……那有没有什么能干掉他们的方法?”
林致远点点头。
“关于这个问题,《神异经·南荒经》里有过论述,因为后卿的能力却十分的可怕——诅咒能力极为强悍,因此后卿的身躯并不强悍,他的力量和灵力也不强大,或许他的肉身可以被轻松击溃也说不定。”
“有道理。”
“而且,乡间总是有一种传言,不知道少荃你听说过没有,就是黑狗血能辟邪破妖,原因有二。第一、狗,是至阳之畜,狗对应的十二地支五行是戌土,也是阳土。所以,童子黑狗先天阳气最纯,以阳制阴,自古以来,道士都取黑狗血驱邪治魔。第二、传说,杨二郎座下的哮天犬,其本体是黑狗,它容纳了先天至阳之气。凡间的黑狗都是它的近亲,所以,黑狗血有点霸气了,如没有千年道行修为的妖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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