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虽说有较为完备的医疗制度,但因为这一场病,妈妈再也不能工作了。我假期努力打工存的钱得拿给弟弟妹妹交各种费用。只不过能勉强平账再留下个把月生活费。但说来……不算缺钱。”
“呵呵,有的吃还抱怨?每月都很穷困,吃了上顿没下顿的人也是有的。不缺钱,为什么做这份工作?”
屈烨不说话,一个劲挠头。
“不要随便接你不熟悉的人给的工作,小心会死喔……算了……说这些有什么用?”
反正,屈烨也死定了。
火龙能做的,至多是让地龙下手,让屈烨死快点,死轻松点罢了。
可屈烨深深地看了他一眼,似乎咬了咬下唇,而后开口说道——
“你知道吗?其实我有一个很喜欢的女孩。嗯……看起来家境蛮好的样子。我想要离那个女孩更近一点么,所以,只要她开口,我什么都想买给她。
“我没有钱,我就去挣。只要她喜欢就好了。我不在乎自己辛苦一点。她……她经常告诉我她想要什么,却又每一次都不要。可她不缺钱买那些东西的钱。我不知道她是考验我,还是刻意刁难我……
“但是,没关系,我就是喜欢她,所以,我想,至少我要证明我能在物质上满足她。”
我不怕危险,只怕她不喜欢我。
这个时节,香港的天气并不算太冷,但寒意顺着火龙的腿一点一点爬上,缓缓渗入心头,这种寒冷是迟缓的,足以迟缓到让他在毫无知觉的情况下被寒意夺走生命。
火龙从一开始就清楚意识到,屈烨对自己的感情是不可能有结果的。所以,他给自己套上虚荣的外衣,用自己全然用不着的奢侈品充斥自己的生命,用这种方式告诉屈烨,我们不配。用这种方式告诉屈烨,我是一个很物质的人,所以,你讨厌我吧!
火龙以为这样就能顺利推掉一份追求。
他是“为了屈烨好”。
可是……
屈烨给他蛋筒冰激凌,他嫌弃说太差。
屈烨笑笑,下一次,就买哈根达斯。
屈烨给他小布娃娃,他嫌弃说没什么纪念价值。
屈烨笑笑,以后买的全是限量版。
屈烨给他买他素来喜欢的旗袍,款式和颜色都很漂亮。他没有嫌弃,只说自己现在只穿Dior的女装。
屈烨笑笑,放下手中的衣袋,又跑去打工。
火龙始终用“为了屈烨好”为理由各种刁难。但火龙从未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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