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相见。
一世不够,那就两世,亦或三世,生生世世,佛祖许了他这愿为止。
他又开始了红尘游历,肩胛的伤口结痂了又裂开,裂开又结痂,终于那疤痕脱落,留下一道丑陋的剑痕。
在那道剑痕由淡红色变为肉色之时,他再次见到了那个女子。
女子依然戴着帷帽,依然在杀人。
她说,“和尚,我们这算不算有缘?”
他说,“阿弥陀佛,世间万般都是缘法。”
女子就笑了,然后用剑指着狼狈趴地下的男人,语带恶意的问他,“和尚,今天可会劝我放下屠刀,渡这厮一次?”
那男人哭喊着向他求救,绝望的脸上是怕死到极致的深渊。
他还是那话,“贫僧,不会渡人。”
话音才落,那女子便举起剑,一箭穿心,结果了一条性命。
“阿弥陀佛,”他闭眼,鼻尖就闻到了血腥,双手合十,嘴里念着佛经。
“和尚,你真虚伪,不渡人,却要给人超度。”女子口吻不屑,这次她的剑刃干净的没半滴血。
“众生相,轮回一遭罢了。”他亦还是那话。
“知道他是干什么的么?”女子收了剑,“采花贼,奸淫掳掠无恶不作。”
他摇头,转身欲走,善或恶,又与他何干,皆是六根不净,贪嗔痴欲,是为原罪。
女子却跟着他,不多言,也不多事。
见他化缘,见他野外休憩,见他路过风月烟花之地,险些被那些女子拉了去,只是从她那帷幔之中传出戏谑的轻笑之声。
他继续行走,继续一边念着佛经,一边不敢再将他的阿梳给忘去。
终有一日,天亮他睁眼,身边已经少了一个跟随的身影。
他也愣了那么半晌,诵着佛号,“阿弥陀佛。”
再不去想半点,人心的聚散,如此而已,来或来,去或去,皆是缘法因果。
许是离别之后的再相见,便是下一世的擦肩而过。
他脖子上的佛珠已经被摩挲地很光滑圆润,僧袍衣摆有了破烂,脚上鞋子不能再穿,他浑然不在意的便将那双伴随他走了无数路途的鞋子埋葬掉,就那么赤着脚继续前行。
人生在世,本来就是身无一物,少了双鞋子,他也不觉得失去了什么。
那一日,他路过传言有土匪出没的岐山,青天白日之下,那早离别了的女子从天而降地挡在他去路,帷幔被风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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