¼Œ已成实事。
在没有办理土地手续情况下,就开始施工建设,这是很严重的问题。更严重的是在多占50亩土地里,有林地15亩,草牧场35亩,而林地和草牧场在国家政策和法律里是红线,每一块土地都已经上网联网,谁也触碰不得,比如,20亩草牧场就够判刑。
以前,在这块地的林草之间有几座土制窝棚,村里人想过来住,以后扩大建设成一个村民小组。上级没有允许,几座土制建筑便像古罗马遗址一样被遗留在那里。
围绕着几座窝棚周遭,土地部门勉强办理了70亩的手续,要想继续办理,必须先由林业和草原部门出具手续。旗林业局打报告送了市林业局,也跑过自治区,其结果可想而知,报告被搁浅在那里,各级林业部门口惠而实不至,也实在无能为力。旗农牧业局局长带草原监理所舍所长一起去找市农牧业局,结果挨了一顿批评和警告,悻悻而回。
以后,各有关部门互相推诿扯皮,共同敷衍搪塞,各自明哲保身,再没有人去真正跑手续了,太平洋不听劝阻,一定要选择这个地方,咎由自取,悔之晚矣。
告状的人告到了顶层,于是,顶层层层批转,最后交由检察机关查办。检察机关要进行立案调查。
从初步调查结果看,告状人所告重要一条---随便占用土地,而且破坏林地和草牧场一事情况属实。检察机关旗开得胜,还要乘胜追击,进一步调查核实,最后找出责任人和嫌疑人。
检察院找到林业部门,先查了破坏15亩林地案件。林业局长是老局长,他一开始就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一方面亲自出马,积极跑动,努力化解和挽回,另一方面,光说不行,必须有文字依据,便嘱咐手下准备好了系列材料,并早已存档。在诸多材料里,最重要的补了一份给市林业局报送的关于将林地采伐并改变用途的报告,时间也往前写在太平洋开始施工之前。
从林业部门找不出任何问题,林业部门没有责任。
检察院找到了农牧部门。农牧部门说得天衣无缝,无懈可击,但就是没有书面东西,事先没有像林业部门那样的请示报告,事后也监管不力,没有发现和制止太平洋的破坏行为,更没有处罚过程,说得再天花乱坠也不能说明问题,改变实事,难逃责任,最后,草原监理所舍所长有渎职嫌疑被带走,一走就是四十多天。后来,旗领导和市农牧业局再三出面作证才被放出来,但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放出来后就被革职降级,所谓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舍所长遭遇无端横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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