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蛮力太大,几乎是每头狼都是一刀就被斩为两截毙命,毫不拖泥带水。
此时,人们依然认为周森只是力量大,并不没有意识到他的刀法之精妙,因为,周森的刀法,除了野蛮就是暴力,没有丝毫的美感,更谈不上技巧。
当然,这正是周森所要达到的目的。
现在的周森只是一个初涉社会的脚夫,如果懂得精妙的刀法,显然有点不合常理,为了打消众人的疑惑,周森在屠杀狼群的时候,基本是胡乱砍噼,除了偶尔一些令人不会觉察的玄妙步法,完全是蛮力在发挥作用。
这一轮屠杀,硬是让狼群变得不敢轻举妄动,都退缩到了黑暗之中。
周森又守候了一会儿,见狼群并没有攻击,这才回到营地。
“周公子,你受伤了!”为首的女人发出惊呼。
众人纷纷围拢过来,只见周森的手臂和后背上,有狼的抓痕,夜晚御寒的厚衣服也被撕裂。
“没有,只是撕裂了棉衣。”周森憨厚的笑了笑,这撕裂的棉衣,乃是他故意为之,免得众人怀疑,再说,哪怕是锋利的狼爪真的抓到了他,也无法伤害他,要知道,现在周森的身体瓷实,刀枪不入,如同钢铁,区区狼爪,自然是无法伤害。
“好险啊!”
众人咂舌。
在众人看来,周森的运气实在是好到了极点,多处的衣服被抓裂,看起来触目惊心,却是没有伤及肌肤。
众人一阵夸奖之后,换班的时间到了。
当醒来的人问清缘由之后,一个个拼命的夸赞周森,把周森捧上了天,万幸周森在乌巢城的时候经历过空前绝后的欢迎仪式,要不然,这一通马屁,足以把周森捧得云里雾里,分不清东南西北。
为了避免自己显得与众不同,引起众人的怀疑,周森也睡觉去了。
这一晚上,只从周森杀了十几头沙漠恶狼之后,出奇的安静,除了偶尔狼群在远远的地方嚎叫,并没有骚扰驼队,每一个人,都获得了充足的睡眠。
当众人早上起床的时候,一个个都是神采奕奕。
而且,每一个人都把周森表扬了一番,这让本就像装出害羞模样的周森都有点真的害羞了,每次夸奖,都会让周森脸上泛红发烫。
那微胖的老板对于有这样身手的手下,喜出望外,立刻承诺,只要脱离险境,把周森的工资翻两番,而且,答应让周森长期跟随他的商队。
对于周森这种沉默寡言,舍得花力气,又能够杀狼的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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