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班固《汉书》突破《史记》的界限,将上古帝王从黄帝推至伏羲,至此,伏羲开始登上官定正史。《汉书·律历志》引刘歆《世经》言:“庖牺继天而王,为百王先。首德始于木,故帝为太昊。”(详见下析)《汉书·古今人表》中首叙伏羲,次列炎、黄,以伏羲为历史源头,认为伏羲氏“继天而王”,因而他是百王之先,而炎、黄诸帝继伏羲而王。《白虎通义》言:“三皇者何谓也,伏羲、女娲、神农是也。”把伏羲推到三皇之首、百王之先的地位。
晋代皇甫谧所著《帝王世纪》,是一部专述帝王世系、年代及事迹的史书,所叙上起三皇,下迄汉魏。三皇首列伏羲,言伏羲功业:“继天而王”、“作八卦”、“造书契”、“作瑟三十六弦”、“制嫁娶之礼”、“取牺牲以供庖厨”等。我们注意到,皇甫谧说:“女娲氏……承庖牺制度。……及女娲氏没,次有大庭氏、柏皇氏、中央氏、栗陆氏、骊连氏、赫胥氏、尊卢氏、浑混氏、昊英氏、有巢氏、朱襄氏、葛天氏、阴康氏、无怀氏,凡十五世,皆袭庖牺之号。”他一方面把伏羲当作一个古帝,另一方面将《庄子》中提到的一些名称统统纳入伏羲名下,“皆袭庖牺之号”,其实是把伏羲当成一个时代,这样,伏羲的赫赫功业,就未必是一人所创。(注:由于象形文字出现在铜石并用时代,造字者乃黄帝轩辕氏的助手仓颉,故伏羲在新石器时代早期“造书契”的说法立据不足。)
其后唐高祖《修六代史诏》和唐太宗《修晋书诏》均以伏羲为中华文化的肇始者,所谓“伏羲以降,因秦斯及,两汉继绪,三国并命,迄于晋宋,载笔备焉”。至唐开*****间,司马贞为《史记》补写《三皇本纪》,综述、补充前世有关伏羲的文献材料,成一篇较为完备的史传。至此,伏羲在历史古代典籍中历史化的过程全部完成。
统上所述,在传世文献典籍中,关于伏羲的记载是在战国中晚期以后从《庄子》开始出现并逐渐载入正史的。春秋以前典籍未见伏羲。战国以至秦汉,时代越往后,关于伏羲的记载越详细,伏羲功业越卓勋,在古帝王世系中的地位越高。这说明,在传世的古代典籍中,伏羲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神到帝,对伏羲的记载从凌乱到系统的衍化过程。
二、原始神话中作为创世神的伏羲
追溯伏羲传说的源头,有两条路径,除了上述从古代传世文献中找寻其踪影外,还有一条路径,即神话学、民俗学的方法。
近人对于伏羲最权威的考论是前辈学者闻一多所著《伏羲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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