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住了,停下了手里的活,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魔征赤裸上身,下身只穿着一个裤头,体型修长,但是全是肌肉,挺拔健壮,一头白色到后背的长发。虽然城里的人都是各种各样的打扮,但是他这个真的是别出一格,让人分不清是野兽还是人,还是野人。
在他们打量着他的时候,他也打量着他们,还有这座陌生的城市。原来房子可以盖那么多层,街道还可以用大理石铺,这些人怎么都穿这么多,袖子那么宽,还那么长,这个打猎的时候方便吗?而且有的人鼻子居然这么高,眼睛还是蓝色的。原来人的头发除了白色,黑色以外,还有黄色,红***征对他们没有任何好感,甚至是有些抵触。于是,魔征没有理会他们,找了个空闲的地方开始架锅煮肉。
“天哪。我没有看错吧,那是剑虎,三阶猛兽啊,他居然拿来吃,如果是炼成丹药,价值连城啊。这个只有深山之中才会有,而且剑虎凶猛异常,一不小心就会命丧虎口,虽然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弄的,不过,这也太暴殄天物了吧。”围观的人说道。
不一会儿,肉香四溢,闻到这股香味,更多的人围了过来,他们好像从来没有闻到过这么香的肉味。剑虎血肉不仅大补,还能治疗多种疾病,他们当然想吃一口。终于一个肥头大耳的人,经不住诱惑,摇摇晃晃走到他的面前,应该说是走到了他的大锅面前,随手抛给了他一锭金子,然后也不怕烫,伸手就往锅里的虎肉抓去。魔征斜瞅了他一眼,然后一拳就是将他打飞了出去,那人口吐鲜血,当场晕了过去。“老爷!”几个随从赶忙上前把他抬走了。魔征拿起地上的金子,端详了半天,他还没有见过这么金灿灿的石头,但是再好看也只是石头而已,被他扔到了一边,继续煮肉。
他的举动惊呆了所有的人。眼尖的人发现他的手上居然还带了空间戒指。把黄金当石头一样扔掉,看来这不是一个野人,可能是某个大家族的少爷到深山中刚刚历练回来,怪不得有如此好的身手,而且连张老爷都不怕,直接一拳头打飞。一时间,围观的人只敢远远地看着他,不敢上前。
魔征吃完虎头,把一对虎牙扔到了地上,一个药材店的掌柜赶忙将它捡了起来。这可是上等的药材,然而当看到魔征正用野兽般的目光看着他的时候,他赶忙掏出一锭金子,递了上去。又是一块石头,而且与前面的那一块居然是一模一样,魔征刚要发怒,却是发现,这些人看这样的石头之时,目光都非常贪婪,比野兽看到自己的猎物的时候,还要贪婪,魔征觉得,这肯定是好东西。于是魔征一把把掌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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