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嫁给了面馆老王,日子过得不错,可老王家里还有一个女儿,厉害的很,平日里买菜都要盯着,更别说接济家里了,她在那个家就像保姆,好像随时会被撵走。
她哥明朗在镇上干的不错,受到领导重视,最近升了官,也算是一个小领导了,日子也越过越好,可就是媳妇不争气,总是和他吵架。
李梅怀孕后脾气更大了,动不动就打明朗,明朗的脾气也越来越大,最近总吵架,她劝过几回,不管用,也就不再劝了。
王淑兰还寄来了一件红色棉袄,是明夏小时候看到隔壁王二丫穿过,羡慕了一个冬天,这件是她亲手做的,希望能弥补曾经的遗憾。
明夏摸了摸棉袄,棉花絮的很厚,一定很暖和。
明夏试了试,很合身,她看到她瘦了,她的目光终于停在她身上了。
可明夏不是原主,她无法替原主原谅她,因为原主在死的那一刻,也没得到她的母爱。
明夏的心不由得疼了一下,大概原主在心脏骤停那一刻,还在想着母亲和哥哥。
明夏不知道原主为什么会突然死,她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穿越过来,这大概是缘分吧,她叫明夏,她也叫明夏。
明夏对着镜子里的她说道:“明夏,她做的衣服很暖和。”
谢长征回来时,正看见明夏在试衣服。
“媳妇你这个花棉袄一言难尽。”
谢长征不明白为什么有人会把红配绿做得如此难看,可他不能说自己媳妇眼光不好。
“难看吗?”明夏站在镜子前反复地看。
“确实难看,小时候眼光真的差吗?居然觉得它好看。”
谢长征从后面抱住她:“好看,我媳妇眼光最好了。”
明夏瞪了他一眼:“睁眼说瞎话。”
“我媳妇最美了。”
下雪后,天气越来越冷,明夏也很少出屋子。
明浩然经常来,明夏也热情招待。
蒋萍萍也放了年假,最近总来吃饭。
赵招娣在食堂干得不错,已经升职了,当上小领导了。
李征出任务一直没回来,赵招娣总坐在明夏家叨叨,害怕他出现意外。
日子一天天过去,明夏闲来无事总是研究各种美食。
糖炒栗子,榛子蛋糕,最近她想做一锅铁锅炖,可碍于没有鸡也没有大鹅。
“主人,咱们有排骨呀,一锅排骨炖豆角,别提多美味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