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头微微一惊,瞬间明白了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孤魂野鬼汇聚在这里。
鬼市,又叫鬼赶集,是孤魂野鬼们自发组织的一种类似于生人赶集的聚会。鬼赶集实际上并没有什么真正的商品。但是参加鬼赶集的孤魂野鬼却不少。毕竟,孤魂野鬼在荒郊野岭独自游荡太久,心头难免会产生寂寞。这种缅怀生前往事的聚会,大家肯定乐意参加。
不过好在孤魂野鬼和恶鬼不一样,孤魂野鬼的实力弱。只要我不开口说话,他们就很难发现我生人的身份。要不然让他们知道我是生人,肯定会对着我群起而攻之。十个八个孤魂野鬼,我倒是不怕,但是成百上千的孤魂野鬼一起朝着我扑来,就算我有三头六臂,也会被活活累死。
我不敢开口,也不敢做出格格不入的举动。所以我只好冲着拍我肩膀的老头微微一笑,跟在他的身后,朝着远处走去。
我跟在一众孤魂野鬼的身后,才往前走了两三分钟,又有一队十几个孤魂野鬼汇聚到了我们的队伍中。这时候我才发现,发现在前方五百多米外,出现了一条类似于古镇的街道。在这一条街道上,所有的建筑外面都挂着大红的灯笼。已经有许多孤魂野鬼去到了街道中。人头攒动,熙熙攘攘看起来异常的热闹。
很快我们就来到了集市上,这时候原本和我一起的孤魂野鬼们,瞬间就像脱缰的野马,冲进了集市中。见到左右没有了鬼魂野鬼,我正想拔腿就跑,熟料这个念头刚刚在我的脑海当中形成,就又有一只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
我颇有一些无语的转过身体,看到的人却并不是恶鬼,而是之前刚刚和我分开的乐柔。此时,乐柔正面带笑容的盯着我,还朝着我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见到我想要转身欲走,乐柔扯了扯我的衣摆,将一张白纸塞到了我的手中。只见白纸上写着四个娟娟小字“凑凑热闹。”
“不感兴趣!”从乐柔的手中接过一支铅笔,在白纸上写完字以后,我直接扬手将铅笔远远的扔在了地上。
我就知道女人是一种麻烦的动物,越是漂亮的女人麻烦越大,这不,正因为乐柔站在我的身边目标大,远处又有几个恶鬼将注意力落到了我的身上,对着我和乐柔振声喊道:“两个傻子,快点过来呀!”
“他娘的!”我在心中低声咒骂了一句,才颇有一些不爽的跟着乐柔一起迈步走到了鬼市中。
鬼市比我想象中要大上许多,乍一看它和普通的古镇相差无几。街道上有人贩卖着小吃,有人买卖着生活用品,还有人贩卖着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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