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方向朝向土坡南侧臭水沟方向,疑似嫌疑人车辆留下。”
两人仔细查看轮胎痕迹,发现痕迹上有少量的泥土和杂草,推测车辆行驶到这里时,速度较慢,可能是凶手驾车将死者带到这里,然后将死者拖拽至臭水沟内。由于小路地面较为坚硬,轮胎痕迹的保存情况一般,但依然能够提取到一些轮胎的细节特征,为后续排查嫌疑人车辆提供了重要的线索。杨林用痕迹提取工具,对轮胎痕迹进行了拓印提取,将轮胎的花纹和磨损痕迹完整地拓印下来,放入物证袋中,做好标记。
在轮胎痕迹的周围,两人还发现了几枚零散的脚印,这些脚印与之前发现的42码格子花纹足迹一致,推测是凶手下车后,走向臭水沟时留下的,进一步印证了凶手是驾车来到案发现场的。此外,两人还在轮胎痕迹附近,发现了一枚掉落的钮扣,纽扣为黑色,圆形,直径约1厘米,表面有细小的花纹,材质为塑料,看起来像是某种外套上的纽扣,推测是凶手下车时,不小心掉落的,杨林将纽扣提取下来,放入密封袋中,做好标记。
随后,两人继续向外围勘查,对臭水沟南侧的土坡进行排查。南侧土坡与北侧土坡相比,更加陡峭,地面上的杂物更多,脚印也更加杂乱,大多是围观群众留下的,经过细致甄别,没有发现明显的可疑足迹或痕迹物证。但在南侧土坡的边缘,两人发现了一根细长的木棍,木棍长度约1.2米,直径约3厘米,表面较为光滑,一端沾有少量的淤泥和疑似污渍的痕迹,与臭水沟内的淤泥颜色一致,推测可能是凶手拖拽尸体时,用来辅助拖拽的工具,杨林将木棍提取下来,放入物证袋中,做好标记。
接下来,两人对案发现场周边五十米范围内的区域进行全面勘查,包括光明路的人行道、路边的绿化带、周边的废弃房屋和围墙等。光明路是一条老旧的街道,路边的人行道铺设不平整,有多处破损,绿化带内长满了杂草和灌木,周边有几间废弃的平房,已经多年无人居住,围墙也有多处破损,这些区域都有可能留下凶手的痕迹物证。
在光明路人行道距离案发现场约20米的位置,杨林发现了一枚疑似指纹的痕迹,这枚指纹留在路边的路灯杆上,路灯杆表面较为光滑,指纹呈箕形,纹路清晰,与之前在臭水沟内提取到的两枚指纹纹路都不同,推测可能是凶手离开现场时,扶着路灯杆休息或观察周围情况时留下的。杨林小心翼翼地提取了这枚指纹,放入密封袋中,做好标记,注明“现场外围,光明路人行道路灯杆上提取,疑似凶手指纹”。
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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