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摇了摇头,“应该不会是物业的人,我们一般情况下每个月月中会进楼检查各个楼层的消防情况,再者就是有住户打电话给我们,我们才会去。”
“昨天是三十一号,月底了,如果不是打来电话,我想我们物业人员应该不会去到那一层。”
赵明快速做着记录,“那你认为什么样的人会有可能在昨天到达十五层?”
赵明必须要问这个问题,因为假设吴翠娟能够发现尸体纯属偶然。那么凶手就一定还安排了其他人…….某个一定会在昨天去到十五层,进入1503号房的人去发现尸体,然后通知警方。
“有可能是发广告传单的,不过那种人也不确定昨天一定就会出现。”物业主人如是言语。
发传单的人的确有很多可能性,因为只要凶手安排一个人去传单就可以了,同理,挨家挨户搞推销的也是一样。
但是这里面就涉及到一点,如果凶手安排人去发现尸体,那便有迹可循。赵明觉得凶手应该不会这么做。
这时,物业主任旁边一名工作人员忽然小声提醒了一句。
听到提醒,物业主任再说起话来,语气就肯定了不少。只见他抱歉的笑笑,“如果不是我同事提醒,我都要忘了。昨天是月底,抄燃气度数的人一定会挨家挨户去抄表,而且前天晚上,抄表人已经抄到了五栋,所以昨天一定会抄到八栋。”
燃气抄表人员?
赵明暗自思考,如果凶手本来安排发现尸体之人乃是这名抄表人员的话,那就十分合理了。因为这样一来,凶手根本都不需要接触,便可保证尸体在昨天被发现。
想着,赵明记下了抄表人员的手机号码,打算一会儿联系确认一下。
接下里还剩什么?
哦对,监控问题。
赵明并没有着急查看物业主任已经提供的光盘,光盘虽然只保存了七十二个小时的监控视频,但根据法医那边提供的报告,说这名受害人是昨夜十点到十二点之间被杀害的信息来看,七十二个小时的监控视频就已经足够了。
问题在于不被注意的移尸!
进入楼里面之前,背着尸体是肯定不现实的。进入楼内后,坐电梯也是不可能的。
那么,在赵明看来,凶手肯定得有车,凶手最应该选择的路线应当是开车载着受害人进入负二层的地下车库,然后背着受害人一路走楼梯到十五楼。
虽然说这样背着一个人……受害人还不轻的前提下,爬上十七层楼是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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